今年3月,楊坤把一個叫“四川芬達”的網紅組合給告了。起因是這倆人一直在短視頻里模仿他,動作、聲音、唱歌方式全學,還起了“拉布拉阿坤”“黃燜雞米坤”這種外號,視頻里說話也帶臟字,看著就是故意丑化。楊坤覺得名聲被搞壞了,實在忍不了,就走法律程序,要求刪視頻、道歉、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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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判楊坤贏了。按理說這事該結束了。可那倆網紅根本不當回事,反而把“被楊坤起訴”寫進個人簡介,把法院傳票視頻置頂,當成流量密碼來用。粉絲一下子漲了一百多萬,直播帶貨也火了。他們還錄了首歌叫《沒所謂》,歌詞陰陽怪氣,明顯就是在嗆聲。
12月18號,二審開庭了。本來是維權,結果現在全網都在看楊坤的笑話。網友不覺得他是受害者,反而說他是“玩不起”,當年炮轟刀郎有多狠,現在就被嘲多慘。有人翻出20多年前他罵刀郎“音樂不是這樣做的”,說他看不起草根歌手,現在報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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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尷尬的是,他最近的演唱會也出了問題。有說法是票房很差,現場觀眾稀稀拉拉,還有人在演出中途走了。他在臺上心情也不好,被拍到幾次臉色難看。這些視頻一傳出來,網上罵得更兇了。曾經的音樂人,現在成了大家調侃的對象。
楊坤發過文解釋,說他不是怕被模仿,而是對方已經越界,純粹是在侮辱人格。他說自己當年吃了很多苦,從內蒙古到北京,住地下室,靠前女友接濟,嗓子都唱壞了才拼出一條路。他不想讓自己的形象被一群人拿來當笑料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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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網友不吃這套。很多人說,你當年懟刀郎的時候怎么不怕被罵?別人靠努力出名,你一句話就把人打下去。現在輪到自己被模仿,受不了了?這不就是典型的雙標嗎?尤其是刀郎今年靠《羅剎海市》翻紅,播放量破億,評論區全是“還記得當年你說他不是音樂人嗎”的嘲諷。
官司到現在還沒出結果。但從輿論來看,楊坤已經輸了。不管二審判誰贏,他的公眾形象已經回不去了。以前是歌手,現在是話題。以前有人尊重他,現在連路人都敢在評論區喊“玩不起別玩”。他可能真沒想到,一紙訴狀,最后變成了一場大型社死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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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設一旦塌了,再想立回來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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