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呼和浩特12月30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石佳)《呼和浩特市就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呼和浩特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條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進行解讀。該《條例》的制定實施,是呼和浩特市以法治方式推動就業工作的重要舉措,標志著首府就業促進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在當前經濟轉型升級和就業形勢復雜多變的背景下,呼和浩特市將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條例》的出臺旨在構建具有首府特色的就業促進制度體系,為推進宜業城市建設、形成就業友好型發展方式提供堅實法治保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
《條例》共八章五十七條,包括總則、政策支持、創業扶持、就業服務與管理、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重點群體就業與權益保障、監督檢查等方面,針對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了系列制度性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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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就業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受訪者供圖
立足首府實際,《條例》推出多項創新舉措,主要包括:強化就業優先導向,要求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在制定產業、投資、財政、金融及區域發展等政策時,必須與促進就業政策協調聯動;建立就業影響評估機制,明確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布局應當評估其對崗位創造和失業風險的影響;推動區域就業協作,推進呼包鄂烏等區域就業公共服務一體化,實現信息互通、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強化創業帶動就業,構建覆蓋不同群體和階段的創業培訓體系,并建立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風險補償機制;加強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的精準就業支持。
《條例》致力于創造公平就業環境,明確要求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消除基于民族、性別、戶籍等與勞動崗位無關因素的就業歧視,并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就業公共服務范圍。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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