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一名14歲少年在六個月內連續實施毆打、尋釁滋事、盜竊等四次違法行為,警方卻只能批評教育后放歸社會。這不是孤例——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一律不執行行政拘留,這讓部分少年將年齡視為違法"護身符"。但2026年1月1日起,這樣的"特權"將被新法徹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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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新增補充條款,首次明確14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若存在兩種情形將面臨拘留:一是初次違法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二是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這意味著,像陜西這名多次違法的少年,在新法實施后將不再能憑借年齡逃避處罰。
公安部數據顯示,某省會城市近半年處理的治安案件中,14-18歲未成年人重復違法率高達37%。某基層派出所所長展示的案例登記表顯示,曾有未成年人因校園霸凌致同學輕度抑郁,卻因年齡特權未被拘留。這些案例暴露出舊法"懲戒不足"的致命缺陷——當違法成本趨近于零時,部分未成年人將法律寬容視為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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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指出,新法最顯著的變化體現在三類場景:校園霸凌致人輕微傷不再簡單調解了事;未成年人多次盜竊即使未達刑責標準也將面臨行拘;高空拋物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將直接觸發拘留條款。值得注意的是,新法對執法程序作出嚴格限定:對未成年人執行拘留必須通知監護人全程陪同,確保懲戒與教育并重。
在公布典型案例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特別提到某中學發生的集體霸凌事件中,三名年滿14周歲的施暴者因致受害人輕度抑郁,將不再享受絕對免拘特權。這標志著法律終于撕碎了長期被濫用的"免罪金牌"——公平的底線,不容年齡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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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實施后,公安機關將重點布控中小學周邊200米范圍等高風險場所。執法記錄儀捕捉的畫面顯示,部分未成年人面對民警執法時公然叫囂"我才14歲,能拿我怎樣"。這種有恃無恐的態度,將隨著新法落地而成為歷史。
值得關注的是,新規并非簡單"一刀切"。對于初次違法、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法律仍保留訓誡、專門矯治教育等替代措施。但若一年內兩次觸碰法律紅線,或實施毆打致傷、猥褻等惡劣行為,冰冷的拘留所鐵門將讓這些"問題少年"真正體會法律的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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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模擬法庭的法官換上2026年新法條文,對高空拋物的未成年人宣布15日行政拘留時,全場鴉雀無聲。這沉默背后,是一個法治時代的重要轉折:年齡特權終將褪色,唯有對規則的敬畏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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