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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鉤沈君關注到《亞洲周刊》11月26日轉發奔流新聞的一篇報道,題為《男子實名舉報徐州中院執行不力致其損失上千萬元 法院回應》。
蹊蹺的是,鉤沈君在多個網絡媒體平臺均未檢索到該報道,僅在必應等個別搜索引擎檢索到兩個精準匹配結果——一個顯示為奔流新聞官網信息,一個是騰訊新聞網站信息,但點擊打開后均顯示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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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應等個別搜索引擎檢索結果截圖
以下是《亞洲周刊》援引奔流新聞報道全文:
近日,江蘇徐州的劉先生實名舉報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執行不力,導致自己損失上千萬元。11月26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徐州中院”)工作人員回應奔流新聞記者稱,之前收到過該舉報人反映的相關問題并進行過處理。
劉先生告訴奔流新聞記者,2012年,徐州中院判令內蒙古一公司返還他六百多萬元款項和利息,后因該公司未履行判決義務,自己于2013年4月15日向徐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直到2016年5月自己才在法院查到一份民事裁定書,其中寫明經申請人書面同意,徐州中院終結執行。
對于該裁定書,劉先生稱自己“完全不知情”,咨詢執行法官黃某,其表示裁定書系“領導示意所為”。
劉先生發現相關問題后,分別于2016年6月4日、8日向徐州中院執行局快遞“繼續執行申請書”,但2016年9月,徐州中院才派員前往內蒙古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但此時對方公司已轉移財產。
然而在此前執行期間,該公司的銀行賬號流水顯示,公司收入總計九千余萬元,資金規模遠超本案判決確定的債務金額,具備履行能力。
劉先生認為,自己上千萬元的財產沒法執行,完全是由徐州中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造成的,且損失已無法挽回。他希望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執行法官的瀆職犯罪責任。
劉先生告訴奔流新聞記者:“截至目前,欠款已累計達1200萬元左右,我們已將相關案件反映至最高法,同時也正在申請國家賠償。”
11月26日,奔流新聞記者就此事采訪徐州中院時,工作人員稱此前收到過該舉報人反映的相關問題并進行過處理。對于此次舉報,仍需視情況按程序由相關部門調查處理。(首席記者 張鵬翔 實習生 呂仁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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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周刊》援引奔流新聞報道截圖
來源:江海通報App(通報號“鉤沈”綜合必應等搜索引擎、《亞洲周刊》援引奔流新聞報道等)
責編:通小寶
校對:東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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