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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事件回顧:
2023年12月17日晚,我母親因突發劇烈頭痛、頭暈伴嘔吐,經120急救送至許昌市中心醫院(華佗院區)。急診醫生初步診斷為“腸胃功能紊亂、頭暈、高血壓”,并安排入住急診科。在花費2255.13元自費醫療費、經歷近三天的住院治療后,母親的頭暈頭痛癥狀并未根除。出院后病情反復,最終在許昌市人民醫院被確診為 “右眼白內障導致青光眼,眼底充血腫脹”——這才是真正病因。簡單幾支眼藥水治療后,癥狀迅速緩解。
三次關鍵質疑:
為何“視而不見”?
住院期間,醫生和護士曾多次使用專業手電筒檢查母親眼睛,卻未發現明顯眼疾。而人民醫院醫生僅通過簡單檢查就確診為青光眼。作為一家三甲醫院,為何連“眼底充血腫脹”這一直觀體征都未能識別?這是專業能力不足,還是診療流程敷衍?
為何“頭痛醫頭”?
入院急診時,母親明確告知“想起餃子就惡心”,醫生便鎖定“急性腸胃炎”方向,連續進行腦部CT、核磁共振、胸腔彩超及多次抽血、糞便化驗,卻忽略了患者同時提到的“眼睛不適”。當檢查結果均無異常時,竟推測是“腦神經問題”。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線性思維,是否反映了診斷過程中缺乏全面研判?
為何“草率出院”?
母親出院時頭暈頭痛癥狀并未完全消失,至于眼睛不適,醫生卻僅建議“買點眼藥水點點”。出院后病情加重,再度就醫才找到病因。
如果中心醫院能多一分謹慎,是否本可避免患者再次忍受痛苦、家屬重復奔波花錢?
細節暴露的管理漏洞: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許昌市中心醫院出具的住院證上,患者住址竟被寫成“河南平頂山魏都”(實為許昌市魏都區)。如此低級的行政錯誤,不禁讓人質疑:連患者基本信息都能搞錯,診療過程中的嚴謹性又如何保障?
患者承受的代價:
金錢損失:前后花費(自負部分)2255.13元;
身體痛苦:母親住院期間整夜揪發緩解劇痛,病情被延誤三天;
精神負擔:家屬徹夜陪護、焦慮奔波,最終卻因誤診再次求醫。
家屬的疑問:
急診的本質是快速準確判斷急癥病因。當患者同時出現頭痛、嘔吐、眼部不適時,為何沒有進行眼科會診?當常規檢查無法解釋癥狀時,為何沒有擴大鑒別診斷范圍?如果連“眼睛問題引起頭痛”這一常見關聯都未能納入考量,這樣的急診診療體系是否存在盲區?
呼吁與反思:
我們理解醫療工作的復雜性,但更希望醫院能以此事為鑒,審視診療流程中的不足:是否應加強多科室協作,避免專科局限導致的誤診?是否應建立更嚴格的出院評估標準,確保患者癥狀消失后再離院?是否應強化醫護人員的基礎體征識別能力與責任心?
在此,希望許昌市中心醫院能重視此次個案,不僅給患者一個合理解釋,更以此推動醫療質量的提升——因為每一個誤診背后,都是一個家庭的煎熬與信任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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