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軍改中,由公安部具體領導管理的公安現役部隊也被納入了武警部隊跨軍地改革調整行動中。2018年3月,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隊序列,全部退出現役。2018年12月,公安部召開公安現役部隊官兵集體退出現役命令宣布大會,在此過程中,駐守在廣東的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隨即進行了專制調整。但與其他公安邊防總隊所不同的是,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的下轄力量則是較為特殊的一分為三,即分別轉隸至國家移民管理局、廣東省地方公安系統和武警廣東總隊。接下來,小圣就為大家展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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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紹一下改革前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的概況:該總隊是隸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和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的公安現役部隊,規格級別為正師級,總隊長、政委高配副軍職少將。其部隊建設和日常管理按照解放軍條令條例實施,總隊官兵享受現役軍人權利,履行現役軍人義務。在任務職責方面,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主要擔負廣東省內絕大多數國家對外開放口岸的出入境邊防檢查,粵港、粵澳邊界一線和深圳、珠海經濟特區管理線的邊防管理,沿海5229.7平方公里邊防轄區的治安、船舶管理,3361.8公里海岸線的邊防管理,以及沿邊沿海反偷渡、反走私、緝槍緝毒、打擊海上盜搶、實施海上救助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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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隊機關及所屬邊防檢查站(含深圳經濟特區檢查站)、各屬地公安邊防支隊、直屬支隊(即五、六、七支隊)分布在廣州、深圳、珠海、東莞、江門、佛山、中山、順德、肇慶、湛江、茂名、陽江、惠州、汕頭、汕尾、潮州、揭陽、梅州等地區。但需要說明的是,1998年7月1日根據《國務院關于北京等九城市邊防檢查職業化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設在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四市的邊防檢查機構實施職業化改革,現役編制轉為人民警察編制,分別設立“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并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接領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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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再介紹一下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下轄力量的轉隸改編情況:
一、總隊機關及其下轄的各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統一轉隸國家移民管理局進行相應的調整改編,分別歸屬“廣州、深圳、珠海”三個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領導,執行人民警察編制,實行垂直管理。舉兩個例子,2019年1月1日,根據中央關于公安現役部隊改革和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原隸屬公安邊防部隊現役序列的江門邊檢站、中山邊檢站集體退出現役轉隸國家移民管理局,歸屬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領導指揮。還有廣州邊檢總站的前身則是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主體,2019年1月1日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統一部署,總隊主體結合原來的廣州出入境邊檢總站調整組建為新的廣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主要承擔廣東省內7個地級市共計12個一類口岸的出入境邊防檢查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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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隊下轄各屬地公安邊防支隊如廣州公安邊防支隊、深圳公安邊防支隊、中山市公安邊防支隊、珠海公安邊防支隊等力量則是分別轉隸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轉型為海岸警察,現役編制轉為人民警察編制,由屬地公安部門領導管理,并由各地公安局于2019年1月1日各自舉行相應的公安邊防支隊轉改官兵集體換裝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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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第五支隊(駐守珠澳邊界和澳門經濟特區線)、第六支隊(駐守深港邊界一線)、第七支隊(駐守深圳經濟特區二線,被譽為“公安邊防第一旅”)則是移交武警廣東總隊。
具體過程是:2014年7月,廣東公安邊防第七支隊和深圳經濟特區檢查站主體合并組建為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機動支隊;到了2018年7月,廣東公安邊防機動支隊重回武警體系、轉隸武警廣東總隊調整改編為武警廣東總隊深圳機動支隊。2018年11月,廣東公安邊防第六支隊轉隸改編更名為武警廣東總隊執勤第三支隊,之后又進一步調整為武警深圳第二支隊;而廣東公安邊防第五支隊則是在2018年11月和原武警廣東總隊深圳機動支隊合并組建為武警廣東總隊執勤第二支隊,之后又撤銷分流至武警珠海支隊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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