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為王羲之書法理論的《書論》中出現的“八分”、“散隸”、“篆籀”都不是王羲之時代的語言。你們不要偏執于這些名詞。
實際情況是,西晉時代,所謂“楷書”正在替代隸書成為社會主流書法,但是書法名詞還是以隸書為主流。
![]()
為了區別隸書與楷書,西晉有“正書”、“真書”一詞,而唐代直接把隸書作為楷書的書法專有名詞,把隸書叫“八分”。所有隸書、正書、楷書體制下,都有不同的“行書”,那么“散隸”就是西晉時代針對行書流行的一個書法新名詞。這個詞,個人學術性很強,但不是社會通行語言。而唐代把行書叫“草隸”。這都是沒有統一名詞情況下產生的私域學術詞匯,并不是說出現新的書法。所以,要看歷史上的實際情況。
![]()
![]()
書法名稱在歷史中流動、演變且常因人而異的實際情況。從晉到唐書體稱謂變遷的核心脈絡,正是理解“散隸”等術語的關鍵。
“散隸”在當時的可能語境西晉 隸書(多指章程書、正書,即后世楷書雛形)、正書 行書(鐘繇、胡昭所精)、“散隸”(衛恒所稱) 衛恒所謂的“造散隸之書”,極大概率就是指創造或規范了一種介于正書與草書之間的、流便散逸的書寫風格。在當時,這很可能就是對“行書”的一種個人化或地域性稱謂,意為“散逸之隸(正書)”。
![]()
唐代 楷書、隸書(常指今楷) 行書(名實定型)、草書、“草隸”(指帶隸意的行草) 唐人張懷瓘在《書斷》中追述“衛恒造散隸”,是在用唐代已經理論化的分類體系,去定義和歸類前代事物。此時“散隸”已成為一個需要解釋的古董詞,其本意可能已經模糊。
宋代及以后 楷書、隸書(指漢隸)概念完全清晰 行書、草書概念完全清晰 沈括等宋人從筆法效果(用散筆)去解釋“散隸”,這已經是脫離歷史語境的后世理解了,導致了將一種“書寫風格描述”固化為一種“獨立書體名稱”的長期誤解。
魏晉時期,人們用各種描述性語言,如“散隸”、“行狎書”來指新興書風,并無統一、固定的“學名”。
![]()
“散隸”可能不是一種與“行書”并立的、有嚴格定義的新書體,而是西晉人對當時流行的、那種“解散正書(隸書)體勢”的流便書風(即行書)的學術觀點。
唐代理論家為了建立系統的書法史,將前代這些個人化、描述性的名稱,納入自己時代成熟的書體分類框架(楷、行、草、隸)中予以定義和坐實,反而造成了后世理解的隔閡。
研究書論不能做“名詞的囚徒”,必須回到“命名的現場”,看當時的人在實際中如何稱呼和描述他們的書寫。這正是判定《書論》等文獻時代性的最高明方法:文中將“散隸”與“八分”等作為并列的、可供選擇的風格標簽,恰恰暴露了唐代人進行系統分類的思維特征,而非晉人的口吻。
![]()
我們再看看,行書一詞的來歷。“行書”一詞雖唐代已出現,但在實際文獻和日常語境中,“草隸”才是更主流的稱謂。
例如《新唐書》中稱書法家“工草隸”,即指擅長行書。孫過庭《書譜》通篇用“草”與“隸”對舉,所述“草”法多含行書筆意,可歸入“草隸”范疇。 3這是當時人一聽即懂的通用語。
張懷瓘《書斷》中正式將“行書”列為一體,并定義曰:“行書者…非草非真,離方遁圓。”但在描述具體書法家如王羲之時,唐人仍更習慣用“善草隸”來概括其行、草成就。
從魏晉南北朝代唐代,書法從沒有統一師法,到唐代形成統一師法的新局面,書法名詞,也一步步統一成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