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地產市場迎來一則消息!
二手房交易增值稅稅率明顯下調。
不少人認為這是國家在新年伊始釋放的房地產重大利好,但多數網友可能存在誤解,大家不必過度反應、盲目跟風。
首先,這項稅收調整并非專門針對房地產行業。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對外發布,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的配套法規,二者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同步實施。
在這一新政策中,國家對全國增值稅進行了優化調整,部分行業、部分領域的增值稅稅率有所下調,二手房交易領域的增值稅便包含其中。
因此,該政策并非單獨向房地產行業傾斜,而是國家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多個領域推出的優惠舉措,房地產只是受益行業之一,并不意味著國家對房地產的調控政策出現了重大轉變。
其次,關于二手房交易增值稅,有兩點需要明確:
其一,若賣家持有房產滿兩年后再賣房,增值稅免征。
很多網友誤以為這是新政策,實則在此之前,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和城市早已實行 “滿兩年免征增值稅” 的規定,僅個別高能級城市在調控政策逐步放松的過程中,此前對增值稅的限制較多。
其二,若房產持有不滿兩年便出售,將按房產交易總額的 3% 征收增值稅。
在此之前,該稅率為 5%,此次下調幅度達 40%,這才是真正的新政策,對不滿兩年賣房的業主而言,確實是一項利好,讓利幅度較為可觀。
值得關注的是,網上不少媒體和自媒體,高估了此次增值稅新政對房地產市場(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市場)的利好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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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妨想一想,哪些業主會在買房后兩年內就重新賣房?
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樓市繁榮期,主要是投資投機客(尤其是短炒型投機客),他們在房價上漲后會迅速拋售房產獲利。
但目前房地產市場中,投機客早已銷聲匿跡;而以長期持有、出租收益為主的長線投資客,也不會在買房兩年后就賣房 —— 按當前房價走勢,這樣操作大概率會虧損,沒人會頻繁買賣。
至于絕大部分自住購房者,更不會在持有房產不滿兩年時就出售,僅有極個別特殊情況(如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急需用錢)才會被迫賣房,這類個案在廣大購房者中的比例估計不超過萬分之一。
分析政策要抓住本質,此次增值稅新政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其實微乎其微,未來幾個月二手房市場仍會按原有態勢發展。
過去幾年,我一直呼吁和建議房地產領域要持續減稅,涉及個人交易時,首當其沖的就是取消二手房交易增值稅,沒必要保留 “不滿兩年征稅” 的規定。
當前市場低迷程度已全面超過 2008 年下半年,2008 年 10 月為應對樓市大降溫,國家曾暫停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稅,如今十七年過去,該稅種一直未重新開征。
因此,我認為二手房交易增值稅也可按下 “暫停鍵”—— 這一稅種與二手房交易的個人所得稅存在重疊重復征收的問題。
此外,我還建議進一步減免買房的契稅稅率,甚至全面暫停該稅種,房產交易中僅保留個人所得稅即可。
目前房地產市場已低迷至此,國家財政和稅收領域理應大幅讓利于民。
各位老鐵,你們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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