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關注了個“奇葩空調案”。
簡要說,2022年12月,江蘇南通成女士,因籌辦、裝修月子中心,向南通瑞金電氣設備有限公司訂購44臺空調。提前預付了10萬元空調貨款;而不是瑞金公司后來起訴時說的,先供了貨,成女士給了部分貨款,另部分貨款拖欠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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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6日,瑞金公司“突襲式”起訴,索要“剩余貨款”108000元及違約金40000元。
根據瑞金公司提供給成女士的微信報價單可見:貨款109063元、安裝款98937元;根據瑞金公司提交法院的《銷售合同》可見,貨款104000元、安裝款104000元。不管取哪種,成女士貨款總體已付,只差零頭;瑞金公司起訴狀,除了顛倒時序,還偷換概念,起訴的大頭其實是安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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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女士6月9日收到訴狀,11日到裝修工地一看,除2臺沒問題、1臺少裝,其他41臺均貨不對板,其中還出現了29臺“電費刺客”五級能效空調。由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貨退款,并反訴對方欺詐。
說到五級能效空調,就得簡單介紹下政策法規演變背景。
隨著節能減排、低碳環保政策的推進,2019年12月3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委會出臺了“強制性空調新國標”,即《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1455-2019),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把舊的三級能效體系,改為五級能效體系,五級能效空調,相當于舊國標時期的一、二級定頻空調。同時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五級能效空調“壽終正寢”。也就是給了空調企業一段去庫存的緩沖期、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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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獲表決通過,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民法典總則編》相比于原《民法通則》,新增了綠色原則,即第9條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民法典》第509條第3款也規定:“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剛性的。《標準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第25條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產品質量法》第35條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的產品。”《民法典》第153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在強制性“空調新國標”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前后,多省市市場監管部門或消保委都公告過,“五級能效空調”2022年1月1日壽終正寢。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檢索可見:陜西漢中市市場監管局、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安徽銅陵市義安區市場監管局、江蘇蘇州市姑蘇區市場監管局、南京市玄武區市場監管局,等等,發布的通稿《空調新國標,能效等級有變化》,標題、內容都一模一樣。合理推斷,文件來源,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委會之類國字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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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于五級能效空調自2022年1月1日起強制淘汰,媒體也廣泛報道過。2022年1月1日后,五級能效空調無論是在實體店,還是在電商平臺,都市面難見。
中央政法委機關媒體《法治日報》法治網2023年8月5日深度調查報道題為《起底‘空調刺客’:本該淘汰的五級能耗空調,從哪兒來的?》,指出:“法治網研究院調查發現,這些高能耗空調,一部分是小微企業的低價產物,還有一部分是廢舊空調換上假面,重新流入市場。經過翻新被重新貼標的二手空調,與小品牌生產的低價五級能耗空調,共同構成了高能耗的空調市場。這些高能耗空調,有很大一部分被安裝進了出租屋。”——直指來源、渠道非正規,涉及二手翻新之類“黑灰產”。澎湃新聞、《新京報》等難以計數的主流媒體,近年都輪番報道過“電費刺客”五級能效空調坑人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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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按照最高法《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10條第1款第2項規定:“眾所周知的事實;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五級能效空調已強制淘汰,既有政府公告,又有消協提醒,還有媒體報道,乃是不證自明的免證事實。
但無論成女士怎么主張“五級能耗空調系淘汰的產品”,都是白搭;而瑞金公司放個屁,都是香的。瑞金公司吳廣智表示五級能效空調“現在也是允許生產和銷售”,一審法官丁某某就直接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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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能效空調來源成謎;被坊間稱為“電費刺客”,飽受詬病,出了名的能耗最高,費電嚴重,居然被大批量送裝進弱勢人群母嬰生活場所月子中心!
光憑違反公序良俗原則和綠色原則,以及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就應加以否定;但一審法官丁某某,就是認為交易合法有效。并且,成女士上訴,申請再審,都無濟于事;只得申請檢察監督,要求“檢察護企”,打擊商業欺詐,維護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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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應網友要求,我把該奇葩案一審判決書發布在微信公眾號上。以江蘇鹽城市建湖縣法院法官王中秋為代表,一撥人排著隊睜眼說瞎話的跟帖說判得沒問題。很多跟帖內容幾乎一模一樣,批量復制似的,呈現出組織化的風貌,直惹人發笑。
倒印證了坊間一個傳言,說某個群體,就如石榴籽一般,喜歡緊密抱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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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國家標準、政府公告、消協提醒、媒體報道,關起門來判案子,想怎么判怎么判;是不是我區法院、法官最大?還是說,個別法院、法官,像是外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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