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廣西強化征地管理規范程序
日前,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旨在嚴格依法依規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意見》明確,征地工作必須嚴守公共利益底線,嚴格控制土地征收范圍和規模,嚴禁擅自擴大征地范圍,切實落實土地征收制定改革要求。對于成片開發建設需要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需按規定編制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經依法批準后方可實施征收。
在征地程序規范方面
需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明確擬征收范圍、目的等事項,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預公告發布后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中,需核實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著物等信息,并同步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高風險、中風險項目不得批準征地,低風險項目需制定風險防范措施。
在征地補償安置方面
市、縣政府需編制包含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的補償安置方案,其中社會保障部分需明確保障范圍、補貼標準等關鍵信息,并進行不少于30日的公告。
若超過半數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方案不符合規定,需組織聽證會并視情況修改完善。
擬被征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需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相關部門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各項補償費用及社會保障費用,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
在多項配套保障措施方面
全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至少每3年調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同步公開;
征地補償費用管理使用需納入村務公開,嚴禁截留、侵占、挪用;
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需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為城鎮開發邊界內失地農民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和免費勞動技能培訓。
《意見》要求,各市、縣政府為征地工作責任主體,需加強對補償費用落實、農民安置等工作的監管。自治區相關部門需強化工作指導和監督,確保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來源|廣西云-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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