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立低空安全管理協會、粵港澳大灣區舉辦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四川省打造低空動力產業園……一段時間以來,低空經濟發展迅速。在政策紅利、市場需求、技術突破、產業鏈群集聚的共同推動下,低空經濟從區域試點走向全國布局,正逐步成長為未來產業的新引擎。
低空經濟,是一種新型的綜合性經濟形態。其以低空飛行活動為核心,通過有人或無人駕駛飛行、低空智聯網等技術與空域、市場等要素相互作用,帶動低空基礎設施、低空飛行器制造、低空運營服務和低空飛行保障等發展。近年來,我國在這一領域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存在的問題也亟待破解。比如,部分地方“黑飛”頻發,空域資源分配矛盾凸顯,基礎設施薄弱、硬件設施不足、安全風險突出等。解決好這些問題,還需從空域管理、基礎設施、安全監管等多方面協同聯動,構建全維度保障體系,讓低空經濟放得開也管得住。
從空域管理上看,加快推進改革,聚焦分類、法規與審批三大核心環節。精細化空域分類,建立垂直分層管理體系,科學明確劃分300米以下的G類空域和120米以下的W類非管制區域,為不同飛行活動提供明確空間。完善法規制度保障,制定低空空域管理條例等專項法規,明確空域使用規則、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搭建空管、公安、氣象等多部門數據互通的數字化監管平臺,實時監測飛行動態,從制度層面遏制“黑飛”亂象,確保監管有法可依、協同高效。建立高效便捷的飛行申請系統,通過“一網通辦”,壓縮審批時限。對敏感區域飛行任務,通過AI智能預審風險點,觸發分級審核機制,化解審批繁瑣的痛點。
從基礎設施建設上看,加大對通用機場、直升機停機坪、無人機起降點等低空飛行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制定全國統一的低空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發展規劃等相銜接。根據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和發展需求,明確通用機場、起降點、低空飛行服務站等基礎設施的布局和建設標準,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鼓勵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多元主體參與低空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共建共享模式提高設施利用率。
從安全監管體系上看,建立健全低空經濟的安全監管體系,確保在放開飛行的同時,可以有效監管各類低空飛行活動。盡快出臺低空經濟安全監管專項法規,明確監管主體、職責、流程,統一執法尺度。各地可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形成上下銜接的法規體系。建立完善的人員資質認證和定期審查制度,對違規人員嚴肅處罰并限制從業,從源頭保障飛行安全。建立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明確分工、聯合執法,鼓勵行業協會、企業參與,發揮其專業優勢,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共治格局。(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武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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