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停車收費將有新變化
近日,廣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廣州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新規旨在全面規范停車收費行為,擬對全市停車場(含道路泊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分類管理。
道路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實行階梯制收費標準,中心六區和南沙區重點區域收費標準和非重點區域收費標準,單次最高限價分別為200元和26元,各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區的收費標準”的原則自行制定收費標準。
停放服務分三種收費模式
《管理辦法》提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三種收費管理模式。
- 城市公共交通樞紐(換乘)站及機場、車站(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碼頭、口岸等交通場站配套停車設施,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單獨核定,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
-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辦學校、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以及政府投資建設的博物館、圖書館、青少年宮、文化宮、體育館等社會公共(公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各級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應優先滿足服務對象停車需求的原則,制定統一的差別化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 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置的道路停車泊位,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城市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重點區域高于非重點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由市、區發展改革部門分別制定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標準。
- 其他依法設立的停車場,例如住宅停車場、社會資本全額投資的停車場、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南沙區與中心六區收費標準列為同一檔
《管理辦法》將南沙區中心六區(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在政府定價/指導價停車收費標準上列為同一檔,收費標準不低于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等“其他城區”。
在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
- 中心六區與南沙區日間收費時段(7:30-21:30,下同),3小時內1.25元/15分鐘,超過3小時部分2.5元/15分鐘;
- 夜間收費時段(21:30-次日7:30,下同),0.5元/15分鐘,最高不超過10元;
- 單次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限價45元。
其他城區日間收費時段,3小時內0.75元/15分鐘,超過3小時1.5元/15分鐘,單次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限價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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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實行階梯制收費標準,中心六區和南沙區重點區域收費標準和非重點區域收費標準,單次最高限價分別為200元和26元,各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區的收費標準”的原則自行制定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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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單位跨兩個不同費率時段
按較低費率收費
《管理辦法》提出,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以15分鐘作為計費單位,計費時段中不足15分鐘的部分按15分鐘計算,并設定單次連續停放24小時最高限價。
很多停車場會有不同的收費標準,比如常見的“日間高價、夜間低價”或“高峰高價、平峰低價”。當一個15分鐘的計費單位恰好橫跨了兩個不同費率的時段時,這整個15分鐘都按照這兩個時段中更便宜的那個費率來收費。
兩類停車場,計費周期不同
《管理辦法》提出,全天準停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以自然日(0:00~24:00)為計費周期,每個計費周期內收費時段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其他時段不收費。
其他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以24小時為計費周期。
車輛連續停放超過兩個及以上計費周期的,應分別收取每個計費周期內產生的費用。
多項減免政策,這些情況或將免費
《管理辦法》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免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1.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不超過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另有特殊規定的停車場按其規定執行。
2.新能源汽車(須懸掛公安部門核發新能源號牌)首日首次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并充電不超過1小時(含1小時),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巡游出租車還可以享受非重點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每日停放3次、每次停車時長不超過1時(含1小時)的免收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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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殘疾人專用機動車在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無障礙專用車位、道路專用泊位停放的,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在非無障礙專用車位、道路專用泊位停放的,按規定標準減半收費。
4.因交通管制、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搶險等情況需要立即駛離道路停車泊位的車輛,免收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
5.在除全天準停道路停車泊位以外的其他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車輛,免收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
6.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搶險車、軍警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鼓勵立體停車
停放服務費最高可上浮50%
《管理辦法》鼓勵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含沉井式停車設備)。機械式停車泊位數量不少于停車泊位總數量10%的停車場,其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可在《管理辦法》規定的同類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具體上浮幅度按機械式停車泊位比例的1.5倍執行,最高不超過50%。
上浮公式:上浮幅度=機械式停車泊位比例×1.5倍(最高50%)
假如天河某公共停車場共200個泊位,新建30個機械車位(占比15%)。符合條件后,其收費標準可在原基礎上上浮22.5%。由原日間首3小時1.25元/15分鐘,上浮后約為1.53元/15分鐘。
市場調節價管理
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場,其經營者可參照《管理辦法》自主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計費單位、計費時段、減免政策等。住宅停車場由停車場經營者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與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協商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目前該《管理辦法》正處于公開征求意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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