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感知31顆智能駕駛傳感器”“瞬間GET‘上帝視角’”——小鵬汽車G6的宣傳語曾讓不少消費者心動下單。然而,近日多名車主爆料,這款“智駕新物種”竟在購車后被偷偷減配毫米波雷達,甚至修改電子手冊掩蓋事實。一場關于技術升級還是虛假宣傳的爭議,正將小鵬汽車推向輿論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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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據知名媒體報道,2024年12月,北京車主鄧女士購買了一臺2023款小鵬G6 755超長續航Max,銷售人員明確告知車輛配備5顆毫米波雷達,配置信息也可在小鵬App電子用戶手冊中查閱。2025年2月,鄧女士車輛右前端擦剮后拆車維修,意外發現左前、右前部位均未安裝毫米波雷達。她多次與銷售人員、售后確認,得到的答復均為“應配5顆”,門店查詢結果也顯示“配置兩顆前角毫米波雷達,總數5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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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鄧女士投訴后,小鵬App的電子用戶手冊卻悄然修改,將2023款G6 755超長續航Max的毫米波雷達數量從5顆改為3顆。小鵬售后以“硬件簡化,功能不簡化,采用最新‘AI鷹眼純視覺方案’替代”為由推諉責任。鄧女士向12315投訴后,工商部門認定涉嫌欺詐,建議訴諸法院。目前,案件已排期候審。
鄧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重慶車主陳先生稱,其2023年9月提車時物理上有5顆毫米波雷達,但未經告知便通過OTA軟件使2顆失效;車主豆豆(化名)查詢發現,自己購買的小鵬G6實際僅配備3顆雷達,與宣傳不符。
自稱“技術升級”,宣傳前后不一引質疑
面對質疑,小鵬汽車PR在回復記者的郵件中承認減配事實,稱“技術升級至純視覺輔助駕駛方案后,已取消前角毫米波雷達,相關車型生產簡化了硬件”,并強調“車輛功能配置變化已在官網、App等渠道同步,不存在隱瞞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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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車主們對此并不買賬。陳先生指出,小鵬將事后修改電子手冊的行為稱為“同步更新”純屬狡辯,且其營銷宣傳“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宣傳時將毫米波雷達捧為“上帝視角”,減配時卻棄如敝屣,嚴重跌破企業誠信底線。鄧女士則表示,正是基于對小鵬智駕硬件數量的信任,她才放棄P7選擇G6頂配版。
小鵬汽車PR回應:減配后輔助駕駛功能未變化
小鵬汽車PR回應稱,減配后“輔助駕駛功能未變化,且會隨AI大模型進化提升體驗”,但部分車主反映,實際使用中功能明顯倒退。多名車主舉例稱,高速NGP出現幽靈剎車、前車距離判斷嚴重不準、遇大車或施工路段無法準確識別等問題。
汽車行業專家朱先生表示,首先,小鵬減配若未充分告知,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決策權,違反“商品配置與宣傳的一致性”原則。因為雷達數量是購車時的核心考量因素,減配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對“輔助駕駛安全性”的判斷,屬于“影響決策的重要事實隱瞞”。其次,小鵬以“純視覺技術升級”解釋減配行為,但實際效果難以支撐“功能無變化”的說法,功能一致性存疑。
那么問題來了,就目前車主們所遇到的問題,小鵬汽車是否涉嫌虛假宣傳、銷售欺詐?車主們又應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
律馳駕道觀點
技術升級還是消費欺詐?——小鵬G6雷達“減配門”爭議焦點與法律分析
小鵬G6雷達“減配門”事件持續發酵,反映出智能汽車行業快速發展中消費者權益保護與車企技術迭代之間的深刻張力。事件核心爭議圍繞“宣傳與實際是否一致”、“信息修改是否合規”、“告知義務是否履行”、“功能是否實質性相當”以及“消費者如何有效維權”等焦點展開。這些爭議不僅涉及具體購車合同的履行問題,更觸及新能源汽車銷售中普遍存在的宣傳真實性、配置透明性與技術解釋權等系統性議題。以下將圍繞幾大核心爭議焦點展開分析。
一、宣傳承諾與實物配置是否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
爭議焦點:小鵬在宣傳中明確強調“31顆智能駕駛傳感器”、“5顆毫米波雷達”等硬件配置,并在銷售過程中通過銷售人員、App電子手冊等多渠道向消費者傳遞該信息,而部分車主提車后發現實際雷達數量與宣傳不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車企在銷售時明確承諾特定硬件配置,而實際交付車輛未達到該標準,且未在購車前以顯著方式告知變更,則可能構成虛假宣傳,甚至欺詐。本案中,銷售人員口頭承諾、電子手冊書面記載與實物之間的差異,已形成明顯的“承諾到交付”的落差,涉嫌違反誠信宣傳義務。
二、事后修改電子手冊是否屬于合規的信息更新?
爭議焦點:車主在發現雷達數量不符后,小鵬App中的電子用戶手冊被悄然修改,將雷達數量從5顆調整為3顆。車企稱此為“同步更新”,車主則認為屬于“篡改證據、掩蓋事實”。
電子手冊作為產品說明的正式文件,其修改應當遵循信息透明與程序正當原則。如果車企在車輛交付后單方面修改關鍵配置說明,且未向已購車用戶進行追溯性告知或說明,該行為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合同信賴利益。尤其在本案中,修改發生在車主投訴之后,時間節點敏感,易被解讀為事后補正而非正常信息更新,削弱了企業行為的正當性。
三、技術迭代是否免除車企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
爭議焦點:小鵬以“技術升級至純視覺方案”為由解釋硬件減配,主張功能未受影響,因此無需單獨告知消費者。車主則認為,雷達數量是購車決策的重要依據,減配屬于重大變更,必須事先明確告知。
技術迭代本身不違法,但如涉及產品核心配置的變更,尤其是可能影響消費者購買決策的性能參數,車企仍負有明確的告知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真實情況的權利。即便功能宣稱不變,硬件配置的變更仍屬于可能影響消費者選擇的“重要信息”,車企應在銷售過程中以清晰、可理解的方式說明變更內容、原因及可能影響,否則可能構成信息披露不全。
四、“功能未受影響”是否成立?用戶體驗與宣傳是否脫節?
爭議焦點:小鵬聲稱減配后輔助駕駛功能未受影響,且將通過AI大模型持續優化;部分車主則反映出現幽靈剎車、識別不準等功能倒退現象。
“功能一致性”是判斷減配是否合理的實質標準之一。如果硬件減少導致實際駕駛體驗下降、系統可靠性降低,則車企所謂“功能不簡化”的說法難以成立,甚至可能涉嫌誤導。行業專家指出,從多傳感器融合方案轉向純視覺方案,在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等場景下可能存在性能差異,車企應提供客觀測試數據或第三方評估報告以佐證其主張,而非僅憑單方面聲明。
五、車主應如何維權?法律與輿論途徑何者為先?
爭議焦點:目前已有車主通過12315投訴并獲得“涉嫌欺詐”的行政認定,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其他車主則在考慮是否聯合維權、訴諸媒體或法律途徑。
車主可依法通過多種渠道維權:一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請求行政調查與調解;二是提起民事訴訟,視具體情況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主張“退一賠三”或者要求銷售者承擔違約責任。三是通過媒體曝光、社交平臺發聲等方式形成輿論壓力,可能促使銷售者、生產者更積極地回應和協商。同時,受影響的車主可考慮聯合委托律師,通過集體訴訟或平行訴訟的方式,增強維權聲勢與效率。
無論選擇何種途徑,證據保全都是維權的基石。車主務必系統性地保存好所有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載有明確配置信息的官方宣傳頁面截圖、銷售人員的溝通記錄(微信/郵件/錄音)、購車合同、車輛一致性證書、小鵬App電子手冊歷史版本截圖(如有)、車輛實物照片或維修工單、以及功能出現問題的記錄等,形成完整證據鏈。
小鵬G6雷達“減配門”不僅是一起消費糾紛,更是智能汽車時代企業與用戶之間信息對稱性與契約精神的一次公開檢驗。車企在推進技術快速迭代的同時,必須守住誠信經營的底線,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只有當技術進化與用戶權益保障同步推進,行業才能真正贏得信任、行穩致遠。
我是江蘇無錫朱春昊律師,專注汽車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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