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26歲男子跳橋身亡,辦婚禮不足一月和女方分手,事發前兩天起訴女方返還彩禮案剛開庭。
相親、收彩禮、結婚,女方用彩禮還了債務,生活段時間,找借口吵架,甚至打架,然后說兩個人不合適要求離婚,女方還要求男方賠錢,女方完美從負債中走出,最后男方受不了了,直接跳河輕生。
這樣的邏輯感覺像是在寫劇本,但這是真實發生的悲劇,在以前,年輕人婚姻發生問題,想不開的女方多,現在怎么都是男方想不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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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貴州畢節26歲的年輕小伙,因為和女方辦結婚酒席20多天后就提起訴訟,之前沒有領證,但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88000元,這還不算兩家見面時男方給女方的紅包3萬余元,還有一個8000多的黃金戒指。
但女方不僅不退還彩禮,反而反咬一口,因為女方說置辦嫁妝加辦酒席花了約13萬元,加上紅包等,反要王銘退還19萬余元。
男方起訴要求女方退彩禮,也開庭了,開庭后第二天,法院還沒有宣判,沒想到小伙子想不開,去了距離家里4km左右的一個橋上投河輕生。家人發現小伙不在家,只是在橋上發現的小伙的一件衣服,隨后進行打撈,可惜已經太遲了。
可憐的小伙子,他們家為了娶這個媳婦已經向親戚朋友借了5萬塊錢,還有向銀行貸款了5萬塊錢,眼看著婚離了,錢也要不回來,還要被女方索賠,因為女方說被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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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是貴州畢節納雍縣維新鎮人,此前在深圳打工,2025年6月,經過親戚介紹認識,兩個人加了微信聊天,女方要求見面,王銘就從深圳請假回到家中和女方見面。
王銘回到家中當天晚上就和女方見面,而24歲的阮女士是畢節市七星關區人,阮女士不是頭婚,她是第二婚,第一段婚姻還此有一個女兒。
農村的習俗有點多,見面兩三天后,女方讓男方父母去女方家提親,這個提親肯定是要花錢的,男方去女方家后給了對方1萬左右的紅包。去年8月份的時候,按照女方的風俗,女方又來到了男方家里,吃飯加紅包,男方又花了大約2萬塊錢。
但好在對方就把訂婚日期定下來了,于去年的9月9日月給兩個人訂婚,10月1日辦婚禮,但他們辦婚禮只是擺酒席,而沒有領結婚證。
其實在訂婚之前,男方就發現女方有抽煙喝酒的習慣,女方保證說以后會改,男方的父母也勸男方,給對方一定的時間讓他改。
兩個人擺了結婚酒席后,又因為此事而吵了架,更過分的是,兩個人結婚后,女方不僅沒有把自己的紅包拿出來用,而是問男方的父母要錢花,兩個人又發生了爭吵。因為男方為了這場婚禮,男方父母已經向親朋友好友借了5萬塊錢,還向銀行借了5萬塊錢,現在結婚后,這兒媳婦還想他們每個月要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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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年輕人就開始吵架,最后還升級成了肢體沖突在這個過程中,女方肯定是打不過男方的。
女方阮女士也不是個軟柿子,現場就直接打電話報了警,派出所也進行了調解,男女雙方也都簽了字,表示以后不再吵架打架。女方的父母帶人來了以后,表示不愿意調解,然后還把女方給帶走了。
兩個年輕人的日子是過不下去的,男方想著就要求女方家屬退還紅包、彩禮、還有黃金戒指,女方家屬回應稱都打人了,你還好意思退彩禮。
2025年12月26日,當地法庭對于這起糾紛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法院在開庭前裁定凍結了阮女士及其父母名下的銀行存款和網絡資金12萬余元。
可女方的證人稱,女方給男方王銘2個13800元的紅包,另給了2個13800元紅包作為“壓箱錢”,6床陪嫁的被子中包了6個1200元的紅包……稱只看到男方給女方4萬元的彩禮。
還有那個媒人說是沒有看到彩禮,女方則說彩禮被男方給抬回來了,就是在嫁妝里……女方還說置辦嫁妝加辦酒席花了約13萬元,加上紅包,反過來讓男方退還19萬余元……男方就想不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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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伙子也太想不開了,辦婚禮才不到20天,起訴要回彩禮是有據可循,不用擔心女方訛你,如果法院真那么判決,想不開也有道理,現在判決都沒下來,急啥嘞!
此事件也說明了,結婚彩禮金成為很多年輕人結婚的最大障礙,男方給了彩禮,女方又不是清晨一過日子,男方的心態就會失去平衡,也會導致因結婚返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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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不是感情的紐帶,真正的感情是應該兩情相悅,沒有物質作為基礎的,真希望現在的年輕人都不要因為彩禮而結婚,結婚也不是因為彩禮,兩個年輕人如果足夠優秀,又怎么會因為一點彩禮而不在一起?
身為父母都是為孩子著想,父母所有的資產最后還都是給子女的,如果誠心誠意想過下去,何必去糾結男方給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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