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版)綜合解釋及動態調整補充》
(九)的通知
浙建站計〔2025〕5號
各市造價管理機構及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執行我省2018版計價依據,規范建設市場計價行為,妥善解決計價依據應用過程中有關問題,經研究,現將《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版)綜合解釋及動態調整補充》(九)印發給你們。動態調整和補充的定額項目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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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版)綜合解釋及動態調整補充(九)》
2.《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補充定 額(一)》
3.《城市更新(市政排水設施養護維修)補充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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