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五五規劃綱要,全文公布。明確定調了未來5年,也就是2026年到2030年養老金的調整方向,實際上我們通過規劃文件來看,對于養老金調整的明確是這樣描述的,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健全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向較低群體傾斜。那么這也就意味著,養老金的調整機制給予了明確的說明,主要是要向較低人群傾斜調整。
如何才能夠實現向較低人群傾斜調整呢?有人提出一個設想,是不是在三結合調整的辦法當中僅僅只保留定額調整,就可以了呢,而且適當的提高定額調整水平,是不是意味著低收入群體,也都能夠獲得一個更高的調整呢?因為這樣一來的話,職工養老金的調整,可能和居民基礎養老金的調整也都比較接近的,因為居民基礎養老金基本上只是一個定額調整,這樣的方式究竟可行不可行呢?
![]()
我認為是不可行的,如果盲目的取消掛鉤調整,就違背了養老金的基本原則
因為掛鉤調整,它實際上充分體現了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激勵原則,對于那些繳費年限長,且平均繳費基數相對較高的養老金待遇水平,相對較高的人群來講,在掛鉤調整的過程中,通常是占有一定的優勢,反之則掛鉤調整的待遇水平就不占有優勢了。
所以直接取消掛鉤調整,雖然從本質上來講,對于低收入群體會有一定的利好,但是對于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相違背的。它所帶來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比如說作為參保人群來說,就可能不愿意按照更長的繳費年限來參保。很多人就會放棄參保的年限,因為畢竟在掛鉤調整當中不占有更大的優勢,所以放棄更高的繳費年限,轉而按照相對較低的年限來參保。這樣一來的話,它的弊端也是毫無疑問的,會加大社保基金的支付壓力。所以很顯然是得不償失的。
![]()
如果取消傾斜調整,也是得不償失
因為本身傾斜調整,重點是針對于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老人,或者是高齡退休老人的專項調整。如果直接取消傾斜調整,那么很顯然對于他們來講。依然是得不償失的,這種情況下,高齡老人沒有了一個更高的機率,尤其是高齡養老金相對偏低的老人來講。就無法獲得一個更高的調整,實際上跟較低人群傾斜調整是相違背的。所以我認為也不能夠盲目的取消。
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如何能夠更好地向較低人群傾斜,我認為可以完全優化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在總體三結合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的提高定額調整的比重或者是傾斜調整的比重。而適當的降低掛鉤調整的比重都是比較可行,并且可以長期穩定的持續來進行調整。如果盲目的貿然取消掛鉤調整或者是傾斜調整,那么很顯然是得不償失的,也和現在的調整原則是相違背的。
綜上所述
![]()
中央所公布的重要文件,明確了未來5年養老金的調整方向。在調整方案當中明確指出會更多地向較低人群傾斜調整,那么具體該如何實施,有人說只保留定額調整,我認為這完全是不可行的。因為畢竟對于工齡較長,且養老金相對偏高的個人來說,它就是一種不公平的體現,而且也不利于參保人員,更好的去參加自己的基本養老保險。所以如何才能夠做到向較低人群傾斜調整,那么優化相應的三結合調整方案才是最最佳的辦法。
感謝閱讀,每天講點退休知識那點事,本人專注于社保和退休領域,有喜歡我文章的小伙伴,不妨可以加我的關注,因為這樣的話,就能夠方便大家盡快的找到我,謝謝大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