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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確定一汽老廠區01地塊區域 項目征收范圍的公告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吉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和《吉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擬對吉林高新區一汽老廠區01地塊區域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東至南山街、供電公司,南至規劃廈門街,西至興隆街、一汽職工住宅樓,北至恒山路。
二、征收部門:吉林高新區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實施單位:吉林市吉高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四、暫停辦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有關部門暫停辦理征收范圍內房屋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改變房屋用途和遷入戶口或分戶、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經營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
五、禁止事項:征收范圍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房屋調查登記: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門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項:《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和《房屋征收決定》將依據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6年1月6日
吉林高新區管委會關于 高新區一汽老廠區01地塊區域 項目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擬對一汽老廠區01地塊區域項目進行房屋征收,征收范圍為:東至南山街、供電公司,南至規劃廈門街,西至興隆街、一汽職工住宅樓,北至恒山路。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吉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和《吉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暫停辦理房屋征收范圍內下列行為相關的各類手續: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經依法鑒定為危房的排危情況除外);
2.房屋析產、分割;
3.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續期;
4.已依法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尚未建造完畢房屋的續建;
5.以被征收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
6.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7.在暫停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不作為補償依據。
暫停期限一年。暫停期限屆滿或者我區在暫停期間書面通知取消的,可以恢復辦理。
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原《吉林高新區管委會關于高新區一汽老廠區01地塊區域項目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通知》(2026年1月5日印發)即行廢止。
特此通知。
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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