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平邑縣的許女士遞交了一份證據近乎“板上釘釘”的實名舉報:當地一家中藥材種植合作社向省外一家藥業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金額保守估計970萬元、稅額87萬元。
但近2年過去,這場指向明確的舉報,卻在稅務、辦案單位部門的“推諉循環”里陷入僵局——從稅務的“拖延包庇”到辦案單位的“踢皮球式不予立案”,舉報人許女士在反復奔波中,承受了一年零八個月的煎熬,而千萬虛開案的真相,仍被埋在“不作為”的迷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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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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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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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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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舉報緣起:“零真實憑證”的千萬發票,漏洞寫在明處
許女士的舉報,不是空穴來風,而是發票流、貨物流、資金流全鏈條“斷裂”的實錘證據:
近百份發票背后,無一筆真實交易,2021年7月至9月,涉事合作社向省外藥業公司密集開具了近百份發票:涉及金銀花、玫瑰花、艾草等貨物,單張發票金額最高達9.9萬余元,短短兩個月開票近千萬元。但許女士了解發現:
涉事合作社無法提供真實交易憑證:既拿不出向農戶/商戶采購的打款流水、過磅單、入庫單,也沒有向省外企業發貨的運輸記錄、運費憑證、收貨入庫單等。
上游供貨商“集體否認供貨”:涉事合作社聲稱的4個上游供貨商,均在許女士夫婦的電話求證中否認交易;而當地稅務部門近7個多月“找不到人”的供貨商,許女士夫婦“分分鐘”就打通電話并固定了證據。
失信被執行人的“千萬生意”:4年多無回款的荒誕涉事合作社實際控制人是失信被執行人,資金狀況極度緊張,并且實際控制人名下的魯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正在破產重整期間,如果實際控制人在這期間有近千萬資金購貨,涉嫌非法資產轉移罪。卻在與省外藥業公司“無歷史合作”的情況下,短短兩個月“發貨近千萬元”;更荒誕的是,這筆“生意”過去4年多,合作社未收到任何回款,既未起訴也無催款記錄——“一個失信的人,會白送近千萬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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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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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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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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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由許女士提供)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從“撒謊包庇推諉”到“拖延移送”,把舉報人當“皮球”
負責初期核查的縣級稅務部門風險科,成了舉報“卡殼”的第一關,而不作為的細節,荒唐得近乎直白:
工作人員的“前后矛盾式包庇”風險科馬某先是稱涉事合作社“已起訴下游、有訴狀”,后又改口“正準備起訴”;既說“舉報內容已查清”,又連下游企業具體省份都含糊不清。甚至當場替涉事合作社實際控制人“說情”:“對方已走投無路,你別把他惹急了”,還恐嚇許女士“一旦移送稽查,來回跑的煎熬你承受不了”。更離譜的是,當許女士要求核查交易憑證時,馬某直言“落實上游供貨方兩年也查不完”“領導讓查就查,領導不讓查就不查,以后別找我了,我有工作人員給你對付”。
市級稽查部門的“8個月拖延術”2024年7月,案件被縣級稅務部門移交市級稅務稽查部門,但許女士多次催辦得到的回應只有“在調查中”。直至2025年3月,在許女士持續舉報的壓力下,稽查部門才“草草移送辦案單位”——此時距離移交已過去8個月,遠超稅務案件查辦的規定時限。而稽查部門甚至未核查涉事合作社缺失的交易憑證:許女士明確指出的“無打款、無運輸、無入庫”等漏洞,始終未被稅務部門實質查證。
辦案單位部門工作人員:流程式的“踢皮球”,巡視組即將入駐出“不予立案”
2025年3月案件移送縣級辦案單位經偵大隊后,新的荒誕再次上演:
“不予立案”的借口系經偵大隊一名負責人與涉事合作社實際控制人“交集很多”——許女士拿到的錄音顯示,該實際控制人曾向朋友炫耀:“經偵那邊說了,我們光大案子、新案子都處理不了,查以前的事?也許兩年也許一年,不是他說了算”。這名負責人則以“稅務移交材料不規范、市級部門沒蓋章”等為由,遲遲不立案,甚至對許女士放話:“這事和你沒半毛錢關系,找稅務局去”。
巡視部門即將入駐,“匆忙出不予立案”逃避責任2025年9月1日,縣級辦案單位經偵大隊“草草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而當許女士索要通知書(用于申請復議)時,辦案單位推給稅務、稅務推回辦案單位——“他們就是要剝奪我的知情權,讓舉報石沉大海”。從3月18日移送辦案單位到9月1日出具不予立案,已過去160多天,遠超辦案單位機關辦理經濟案件的時限;而這紙“不予立案”,更像一場“逃避巡視組監督”的倉促應付。
近2年煎熬:“無貨虛開”明擺著,為何沒人管?
從2024年4月舉報至今,許女士多次向政務服務熱線、上級巡視部門反映,得到的回應始終是“在調查中”。
而這場“無供貨、零回款、供貨商否認”的千萬虛開案,早已把“虛開”寫在明處:涉事合作社拿不出真實交易證據,稅務部門不認真核查、辦案單位部門找借口——是能力不足,還是有人在“護著”虛開者?
許女士的煎熬,早在工作人員馬某的恐嚇里有了預言:“來回跑的煎熬你承受不了”。但她想不通:近百份漏洞百出的發票、全鏈條缺失的交易憑證、失信被執行人的荒誕“生意”,這么明的虛開案,為何能拖近2年?
許女士的核心訴求
歷經一年零八個月的奔波與煎熬,許女士的訴求始終清晰且合理:
1. 徹查案件,追責涉事方:要求稅務、辦案單位部門依法全面核查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對涉事合作社及相關責任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2. 問責不作為行為:要求對稅務部門風險科、稽查局及辦案單位經偵部門在案件處理中存在的撒謊、包庇、態度惡劣、嚇阻舉報人、推諉、拖延等不作為、失職行為,啟動內部督查與責任追究程序。
3. 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向其提供案件處理的書面文書,保障其知情權與申請復議、申訴的合法權利,不再以“踢皮球”方式剝奪其維權路徑。
媒體呼吁
這場證據鏈清晰、漏洞明顯的千萬虛開案,拖宕近2年未獲實質推進,不僅是對舉報人合法權益的漠視,更是對稅收征管秩序與執法公信力的損害。我們呼吁:
上級監管部門介入督查:請稅務系統上級督查部門、辦案單位督察部門對該案件的辦理流程、部門履職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厘清撒謊、掩蓋、拖延、推諉的責任,推動案件依法依規辦結。
保障舉報人合法權利:相關部門應落實《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要求,保障舉報人許女士的知情權、監督權,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剝奪其合法維權路徑。
維護稅收與執法公平:虛開發票嚴重侵蝕稅收基礎,執法部門的履職缺位會助長此類違法氣焰,期待相關部門以此案為契機,強化執法監督,杜絕“選擇性執法”“人情執法”,維護市場與法治的公平底色。
這場持續一年零八個月的舉報,何時能等來一個公正的答案?媒體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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