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網友還在討論"400萬的車要不要遵守交規"時, 短短一句話算是給前半天的熱議畫上了句點,但評論區里的"神回復"反倒比道歉本身更有看頭。 事情得從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說起。畫面里的孫怡打扮得挺亮眼,亮綠色棒球帽配貂皮大衣,走向那輛一看就價值不菲的豪車——后來有懂行的網友扒出來,這是落地近400萬的賓利飛馳,熱刺紅真皮內飾加百年靈時鐘,奢華感拉滿。 可這份精致在她發動汽車后就碎了:輔路切入主路時,轉向燈沒亮一下,直接往直行的出租車面前沖,嚇得出租車司機猛踩剎車,車里乘客的驚呼聲都錄得清清楚楚。更讓人捏把汗的是,等紅燈時她還拿起手機刷了起來,要知道這可是扣3分罰200塊的硬違章。 按理說,變道打燈這事兒,就跟吃飯用筷子一樣基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里寫得明明白白,變道前必須提前開轉向燈,這不是"禮儀"是法律要求。 交警早就科普過,得提前3-5秒打燈,給后車足夠反應時間,深圳那邊更嚴,打燈不足3秒直接罰300塊。可偏有人把這當小事,全國每天因不打燈引發的剮蹭追尾超3000起,真不是鬧著玩的。 孫怡的道歉算是及時,但網友的評論可沒那么好"糊弄"。有人帶點調侃說"手滑也記得道歉",還有人順著話頭編起了段子:"我知道姐姐手機丟了、掉了、被偷了,反正不是自己的錯",末尾還加個愛慕的表情,這陰陽怪氣的勁兒,把看熱鬧的網友都逗樂了。 不過玩笑歸玩笑,大家真正在意的,是那句扎心的質問:"400萬的車配不上基本的交通規則意識嗎?" 這話問到了點子上。公眾人物犯交通違章,從來都不只是"罰點錢扣幾分"的事兒。 之前張小斐六次違章被拍,崔漫莉自曝無證駕駛加酒駕逃逸,都被罵了好久; 反過來看劉嘉玲違停后主動曬罰單自嘲,反倒收獲了理解。更早年梁家輝酒駕被判緩刑時,法官就說得很明白:公眾人物受關注多,更得給大家做榜樣。就像人民網評馬思純逆行時說的,演戲的舞臺再大,也大不過人生的舞臺,名氣再響也大不過規則。 可能有人覺得網友太較真,不就忘打個燈嗎?可別忘了,出租車司機要是反應慢半秒,就是一場事故。去年京哈高速上,就有SUV不打燈變道引發追尾,貨車司機當場身亡,違章者還被追了刑責。再說了,明星的一舉一動都有人學,要是粉絲跟著覺得"不打燈沒事",那馬路上得多亂? 孫怡道歉里說"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這話得落到實處。畢竟轉向燈這東西,按一下也就一秒鐘的事兒,比在車里找手機簡單多了。交通規則這玩意兒挺公平,不管你開賓利還是代步車,在紅燈面前都得等,變道都得打燈。 至于評論區那些"手滑梗",與其說是嘲諷,不如說是提醒:光環再亮,也照不亮無視規則的路。下次再開車,先摸轉向燈,比戴名貴首飾管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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