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s是什么?
簡單來說,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款在中國誕生、由中國團隊開發的AI產品。
2025年12月30日,美國科技巨頭Meta以20億美元收購了中國AI創業公司蝴蝶效應,以及其開發的通用AI智能體產品Manus。
然而,就在不少國人為中國的AI技術再次獲得國際資本青睞而歡欣鼓舞時,商務部出手了。
1月8日,商務部明確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此項收購與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對外投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一致性開展評估調查。
此時人們才驚覺:
一份北京到新加坡的遷移計劃,一家開曼群島的母公司,一次繞過監管的嘗試……
一連串“洗澡式”出海的操作,險些讓一項中國AI技術如此輕易地成為美國公司的囊中之物。
01
Manus的故事,要從2025年3月6日說起。
那天,這款被稱為“全球首款通用AI智能體”的產品正式亮相。
與傳統僅提供建議的AI聊天機器人不同,簡單來說,Manus被設計成一個微型項目團隊,能夠自動規劃、執行并驗證復雜任務。
用戶只需簡單指令,它就能完成從市場調研報告生成到股票分析網站部署等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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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威GAIA基準測試中,Manus以顯著優勢超越OpenAI同類產品,被譽為“第二個DeepSeek”。
這一技術突破使其一夜爆紅,月活躍用戶一度突破2000萬。
由于產品采用邀請制注冊,稀缺的Manus內測碼在二手交易平臺閑魚上被炒至10萬元一個,社交平臺上“求Manus邀請碼”成為潮流。
不過,隨著產品全面開放注冊,Manus的熱度逐漸消退。
短短幾個月內,其月活用戶數驟降至約1000萬左右,高達199美元/月的專業版訂閱定價也讓不少用戶望而卻步。
當然,熱度的減退絲毫無法掩蓋Manus的優秀,很快就引起了國際科技巨頭的關注。
去年12月,美國科技巨頭Meta宣布以20億美元的價格,將Manus和其母公司蝴蝶效應“打包收購”,其創始人肖弘也將出任Meta的副總裁。
02
故事如果到此為止,可能只是一個典型的“技術變現”故事。
而“技術變現”這個烙印,確實已經深深地刻在了創始人肖弘的基因里。
肖弘,江西吉安人,畢業于華中科技大學,典型的理工技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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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也有理工技術男非典型的一面:極具商業頭腦。
肖弘的第一個產品是微信公眾號排版工具壹伴,賣了。
第二個產品是企業微信CRM工具微伴,也賣了。
2022年4月,肖弘創立了北京蝴蝶效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主打產品是Monica,一款AI瀏覽器插件助手,用戶可以與其聊天、翻譯、處理文案、作圖等。
然后,Manus誕生了。
前面已經說過Manus的優秀,不過這次肖弘穩住了,沒賣。
據媒體報道,在Manus爆火之初,武漢方面曾與Manus聯系,稱“要錢要資源隨便開口”,但肖弘方面始終沒有表態。
甚至于隨后被曝出得到武漢市國資委的投資時,肖弘還第一時間出面辟謠。
字節跳動也曾開價3000萬美元收購其公司,也被拒絕。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25年4月,蝴蝶效應接受了硅谷頂級風投Benchmark Capital領投的7500萬美元B輪融資,公司估值躍升至5億美元。
顯然,肖弘在等。
等著將Manus賣一筆更好的價錢。
03
細心的人可能已經發現了前文的奇怪之處:
一個中國的AI創業公司、一個中國的AI技術產品,為什么訂閱價是以美元計?
答案很簡單:
因為Manus一開始就只上線了國際版,訂閱費以美元支付,國內版一直就沒有上線過。
如果這還能以國外用戶有付費訂閱的消費習慣來解釋,那肖弘接下來的操作就有些讓人“迷惑”了。
肖弘是拿了美國風投的錢,但這筆錢不是那么好拿的。
在當下的國際關系下,根據美國的相關法規,蝴蝶效應和Manus被要求跟中國進行切割。
而肖弘真的開始了切割。
2025年7月,Manus將全球總部正式遷至新加坡。
國內團隊被解散,僅留下40多名核心技術人員隨遷,位于北京和武漢的辦公室也隨之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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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3年一家名為Butterfly Effect(蝴蝶效應)的公司就在新加坡注冊了,由開曼群島母公司全資控股。
如此一來,蝴蝶效應的公司架構徹底重組,中國業務與國際業務完全分離,海外實體通過開曼架構運營,以淡化“中國標簽”。
然后到2025年12月,Meta宣布收購蝴蝶效應和Manus。
有人為肖弘再一次“技術變現”慶賀,但也有人對此表示了質疑:
在兩國關系日益緊張的大背景下,這么做真的沒問題嗎?
04
當然是有問題的,所以商務部介入了。
現在來看,這項收購至少面臨三重合規挑戰:
首先,根據我國《出口管制法》,即使擬出口的技術不在管制清單內,也可能需要向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特別是當接收方和用途存在問題時。
Manus的智能體Agent技術是否屬于《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規制的范圍,是一個核心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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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數據出境問題。如果Manus在國內有用戶數據,則面臨數據出境的問題。
并且即便數據通過了安全評估和認證,出境到了新加坡,但由于Meta收購的因素,數據很可能會再次出境到第三方,這也需要重新履行相應的合規義務。
最后,是“視同出口”風險。
中國《出口管制法》規定的“出口管制”范疇,除了傳統的貨物出口、技術出口外,還包括“視同出口”的情況。
中國公民在任何地理位置將受中國管制的技術提供給外國主體,也需遵守中國出口管制相關規定。
這意味著即使蝴蝶效應總部已遷至新加坡,若其技術是在中國研發的,相關技術的出口仍可能受到中國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的審查。
一個創立于中國的公司,一項誕生在中國的技術,怎么能如此輕易的讓他人摘了“桃子”?
所以,表面上看,肖弘帶著他的公司和技術來了一次成功的“洗澡式”出海。
實際上在通過相關的合規審查之前,Manus還暫時“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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