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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省紀委監委1月9日消息,河南省周口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張元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張元明,1969年5月生,河南鞏義人。他長期在河南省公安系統任職,2020年6月任周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至去年6月被查。
通報稱其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依據有關規定,經河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河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元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河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原標題:《報省委批準:公安局原局長張元明,被開除黨籍》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宋彥霖
來源:作者:上官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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