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十年,我在收拾衣柜時翻到了他那部舊手機。
黑色的諾基亞,屏幕上還貼著已經泛黃的膜。我記得這手機,五年前他換了新的,說這部壞了,隨手扔在了柜子最里層。我也沒多想,畢竟那時候我已經習慣了他不在家的日子。
充上電,開機,密碼還是我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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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收件箱里只有一條,發件人備注是"王哥"。內容很簡單:"老地方,周六,帶孩子。"
我愣了幾秒。孩子?
通話記錄刪得很干凈,只剩下幾個陌生號碼。我一個個搜過去,都是空號。相冊里倒是有照片,不多,七八張的樣子。
第一張是他和一個女人,在某個游樂場門口。女人長得普通,笑得挺開心,懷里抱著個兩三歲的男孩。照片拍得很隨意,像是路人幫忙按的快門。
我坐在床沿上,盯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說實話,我沒有想象中那么憤怒。甚至連震驚都談不上。只是覺得有點荒謬,像是突然明白了一個謎底,但這個謎底本身也沒什么意思。
他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年回來不到三次。每次回來待不了幾天,話也不多,吃完飯就窩在沙發上玩手機。我問他累不累,他說累。我問他想不想回來定居,他說再等等。
我也沒逼過他。我有自己的工作,收入還行,一個人過得也挺好。朋友們總說我獨立,其實我只是懶得計較。婚姻這東西,你要真較起真來,沒有一樁經得起推敲。
但孩子是另一回事。
我繼續翻照片。第二張是那個男孩自己在滑梯上,第三張是他們三個在飯桌前,桌上擺著蛋糕,上面插著數字"3"。第四張拍的是夜景,路邊的霓虹燈很亮,女人牽著孩子的手,他走在旁邊。
最后一張是他抱著那個男孩,男孩趴在他肩膀上睡著了。照片是自拍,他的臉上有種我從未見過的表情。不是笑,是一種很放松的、疲倦的溫柔。
我把手機放在膝蓋上,看著窗外的天色慢慢暗下來。
晚上八點,他打來電話,說這個月回不來了,項目出了問題。我說沒事,注意身體。他嗯了一聲,就掛了。
我沒問他那個孩子的事。
第二天我去了趟銀行,查了他這些年的轉賬記錄。每個月固定有一筆錢轉到同一個賬戶,數額不大,三千到五千不等。我記下那個賬戶,托朋友查了查,戶主姓李,女,三十四歲。
我在手機上搜了那個游樂場的照片,對比背景,確定了城市。然后我請了年假,訂了機票。
去的時候是周末,天氣很好。我在那個游樂場門口站了一下午,沒看見他們。后來我又去了附近幾個小區轉,也沒什么線索。
我坐在便利店門口的臺階上,喝了瓶水。旁邊有個小男孩在吃冰淇淋,他媽媽蹲在他面前,替他擦嘴角。
那一瞬間我突然覺得很累。
回家之后,我給他發了條微信:"我們談談。"
他回得很快:"怎么了?"
我說:"你什么時候回來?"
他說還要一個月。
我說那就一個月后。
這一個月里,我什么都沒做。照常上班,照常吃飯,照常在周末約朋友喝茶。朋友問我最近是不是瘦了,我說可能是。
他回來那天,我做了幾個菜。他進門的時候看起來有點意外,問我今天怎么這么有空。我說沒什么,就是想做頓飯。
吃到一半,我把那部舊手機放在桌上。
他停下筷子,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去。沉默了大概有三分鐘,他說:"你想怎么樣?"
我說我不知道。
他說那個女人是他前女友,分手后發現懷孕了,沒打,自己生了。孩子五歲,他一直在給錢,偶爾去看看。
我問他為什么不早說。
他說怕我接受不了,而且他也沒想再婚,就這么拖著了。
我點點頭,又問:"那你呢?你想怎么樣?"
他說他也不知道。
我們就這么坐著,誰也沒再說話。窗外有小孩在笑,樓下有人在吵架,電視里放著什么綜藝節目,聲音開得很小。
后來他走了,留下一張銀行卡,說這些年攢的錢都在里面,算是補償。
我沒要。
離婚手續辦得很快。他問我要不要分房子,我說不用,這房子本來就是我婚前買的。
辦完手續那天,我們在民政局門口站了一會兒。他說對不起。我說沒什么對不起的,只是我們都選了比較容易的那條路。
他看著我,欲言又止,最后只說了句保重。
現在已經過去半年了。我偶爾會想起那張照片,他抱著那個孩子,臉上那種表情。
我不怨他。真的。
只是有時候會想,如果當年我再主動一點,或者他再勇敢一點,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但生活里沒有如果。我們只是兩個都不夠好的人,在一段不夠好的婚姻里,各自找了各自的出口。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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