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月13日消息,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建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山東省政協原常委王建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沂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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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臨沂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王建祥利用擔任青島市委建設工委委員,青島市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青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青島市地鐵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青島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黃島區委書記,青島西海岸新區黨工委書記,山東省政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王建祥在擔任青島市委常委,黃島區委書記,青島西海岸新區黨工委書記,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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