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付松(“追月數星”主理人)
“屬捏造誹謗”、“網信部門已作調查”、“刪稿”……
類似赤裸裸的威脅,是我做記者10多年、主理“追月數星”帳號以來,第一次遭遇如此惡劣的投訴。
2026年1月11日,追月數星發表了一篇題為河南欒川縣委辦前主任被表外甥舉報,本人回應的文章。
這篇文章發布不到2小時,后臺就收到匿名侵權投訴。
這些年,因寫文章為正義發聲,影響到部分人的“蛋糕”,投訴、威脅是常有的事,也已習慣。
但這次與以往不同,一篇文章在短短的兩天時間內被惡意投訴5次,評論區被相同的話術“狂轟亂炸”,創下追月數星之最。
當然,最讓我接受不了的,是周玉幸的侵權投訴,“涉及周玉幸的內容不實,屬捏造誹謗,欒川縣網信部門已作調查”。
諸友,雖寥寥數字,可字字現“殺招”,可逐字推敲發現漏洞百出。
首先,被批評者絕不會說批評自己的內容屬實。
其次,捏造誹謗與否,被監督者周玉幸說了不算,法律不是他家的后花園,誰批評他就給誰定罪。
第三,網信部門已調查,為什么不說調查結果。針對此,我還特意去網上搜索,并沒有發現欒川縣網信部門對此辟謠或回應。
周玉幸投訴“請騰訊公司微信平臺作刪除處理”,這句話徹底暴露了周玉幸前面所有鋪墊的意圖,目的就是為了成功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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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追月數星發布的這篇文章,我認為我們沒有侵權。
第一,周玉幸被實名舉報,是事實。
第二,周玉幸的父親周留栓與舉報人合伙開醫院,有“出資協議書”、法院判決書等為證。
第三,舉報人被判刑后,周留栓在兒子周玉幸所任職的石廟鎮,又開了一家醫院。這一事實,我通過天眼查、企查查等渠道,得到進一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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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玉幸的父親周留栓“搶”醫院,有視頻為證。
第五,就舉報內容,我給周玉幸本人取得聯系,其沒有對舉報內容進行回應,只是說自己不認識舉報人周健。
《憲法》第二十七條: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
《黨章》第三十四條: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模范地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
《公務員法》第十二條第三款:公務員應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周玉幸作為一鎮之長、國家工作人員,理應接受人民監督,何來侵權?
想刪稿想出的這些小把戲,就留著自己欣賞欣賞,安慰安慰自己得了,唬不了人,更別想給人扣罪名。
相信在如此多的證據面前,經平臺審核后會作出正確的判斷。
發聲越來越難,風險越來越高!
感謝朋友們一如既往留在這里,陪伴追月數星。
我們將帶著這份愛意,繼續吶喊,仗劍天涯,無問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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