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干部的行權,關涉群眾體感,也更需要防微杜漸,讓審批、辦事流程公開透明,壓縮暗箱操作空間
找人借錢的難度,相信很多人都有體會。但凡事皆有例外,也有比較“容易”的。
據澎湃新聞報道,連云港諶先生反映,自己找連云港市贛榆區沙河鎮國土所所長莊某某調房屋的土地性質證明,莊某某借機向他借款68萬元,原本說只臨時周轉個一兩天,但遲遲未還,調土地性質證明的事也沒辦。1月13日,連云港贛榆區聯合調查組發布通報稱,已對莊某某停職,將根據調查結果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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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顯示,諶先生想蓋個賓館,2025年9月找到國土所調土地性質證明,于是發生借款一幕。群眾需要辦事,所長趁機“借款”,這起曝出的“借貸糾紛”,有幾個疑問需要調查給出答案。
這究竟是正常借款,還是以借為名的索賄?這是界定行為性質的關鍵。公職人員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用大額錢款,極易引發權力尋租嫌疑。根據2023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即便未明確要求利益交換,只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便已觸碰紀律紅線。何況,該借款發生在群眾辦事的關鍵節點,并且數目不小。
莊某某雖承認借款事實,卻聲稱與辦事無關,僅為普通借款。按常識,正常的民間借貸,必然有清晰的借款手續、明確的還款約定。那么當時是否完備了手續?目前,并無信息顯示雙方是否簽訂了規范借條。若無任何憑證支撐,所謂的“普通借款”便難以站住腳。當然,普不普通,并不由莊某某自己說了算,這筆錢到底有無真實的借款合意,相信不難查清。
群眾調土地性質證明,是否符合政策規定?一個細節是,根據諶先生所說,從2025年9月拖至今年1月無進展。如果是合規辦事,為何會拖這么久?如果不符合當地政策要求,正確的履職應是明確拒絕,為何反而向對方“借走”68萬元?基層政務服務是流程公開、依章辦事、追求效率的公共服務,無需借私人關系來“潤滑”,也不容個人在其中“渾水摸魚”。
莊某某為何能輕易借到68萬元?這更是人們的心頭之問。對普通群眾而言,國土所所長掌握著土地審批、證明辦理等關鍵權力,是辦理相關事項的“關鍵人”。諶先生出借巨款,到底是出于友情或信任,還是礙于對方身份以及那一點“現管”的權力?
眼下,當地聯合調查組已經開展調查,期待用嚴肅的調查結果,給當事人及公眾一個明白交代,實事求是、依法處理。基層干部的行權,關涉群眾體感,也更需要防微杜漸,讓審批、辦事流程公開透明,壓縮暗箱操作空間。同時,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也需要嚴守公職人員與服務對象的交往界限,以杜絕瓜田李下之嫌。
紅星新聞評論員 文陽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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