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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的一天,美國百事公司總部迎來一位特殊訪客。21歲的約翰·倫納德將一沓厚厚的積分憑證拍在桌上:“700萬積分,我來兌換廣告里的鷂式戰斗機。”這一幕,讓原本把廣告當噱頭的百事瞬間陷入慌亂。
這場意外最終釀成轟動全美的訴訟案。1999年,紐約州南區地區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倫納德兌換戰機的訴求,但這場糾紛讓百事的品牌信譽遭受重創,成為商業營銷史上因“玩笑過頭”翻車的經典案例。
故事的轉折,始于1995年5月百事推出的“Pepsi Stuff”積分促銷廣告。為在飲料市場競爭中突圍,廣告里用積分兌換T恤、墨鏡等獎品,結尾卻拋出重磅噱頭:“鷂式戰斗機,700萬積分兌換”,配上年輕人從戰機走下的酷炫畫面。
百事本以為,700萬積分相當于要喝掉1680萬罐可樂,平均每天4萬多罐,沒人能實現,這只是吸引眼球的夸張營銷。更關鍵的是,他們沒在廣告中添加“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的免責聲明。
倫納德是個軍事迷,看到廣告后反復回放錄像,發現了這個“漏洞”。他認定這是合法的兌換承諾,目標清晰而堅定:拿到那架價值3200萬美元的AV-8B鷂式戰斗機,改變自己的人生軌跡。
可現實阻礙重重。靠自己喝可樂攢積分,這輩子都不可能達成;即便花錢買,700萬罐可樂的成本也遠超他的承受能力。正當他一籌莫展時,朋友陶德·霍夫曼伸出援手,兩人想出了低成本獲取積分的辦法。
他們沒有瘋狂買可樂,而是四處低價收購民眾丟棄或不愿兌換的百事積分。倫納德還從家人處預借70萬美元,組建小團隊專門負責積分回收,短短數月內,竟真的湊齊了700萬積分。
帶著整理好的積分憑證,倫納德信心滿滿地找上門,卻遭到百事的斷然拒絕。百事辯稱,戰機兌換只是玩笑,廣告屬于“ puffery(夸大宣傳)”,不能構成有約束力的合同,還搬出“最終解釋權”試圖搪塞。
滿心期待的倫納德被潑了冷水,憤怒之下,于1996年將百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廣告承諾,交付鷂式戰斗機,或賠償同等價值的3200萬美元。這場“小人物告大公司”的官司,迅速引發全民關注。
庭審中,雙方激烈交鋒。倫納德方主張,廣告內容明確,無任何免責提示,應視為有效的要約;百事方則辯稱,理性消費者都能分辨這是營銷噱頭,且戰機屬于軍用裝備,不可能作為商品兌換。
1999年,法院最終作出判決。法官認為,從廣告整體語境和常識判斷,用可樂積分兌換軍用戰機明顯不合常理,屬于無法律約束力的夸大宣傳,因此駁回倫納德的核心訴求,并未支持其索賠百萬美元的主張。
雖然沒拿到戰機,但倫納德并非毫無收獲。這場官司讓百事的“耍無賴”形象深入人心,消費者對其信任度大幅下降。百事不得不緊急修改廣告,添加醒目的免責聲明,還因營銷失當支付了高額的訴訟成本和公關費用。
更深遠的影響在于,此案成為美國合同法領域的經典案例,明確了商業廣告中“夸大宣傳”與“有效要約”的界限。它也給所有企業敲響警鐘:營銷可以有創意,但不能突破誠信底線,否則終將付出代價。
### 引用來源清單
1. 1999年(無具體日期)-美國紐約州南區地區法院-《倫納德訴百事公司案》(Leonard v. Pepsico, Inc.);
2. 2018年5月25日-上觀新聞-《喝百事可樂,送你直升飛機?吃了藥還感冒,“賠”嗎?美國合同法經典案例是這樣判決的》;
3. 2024年12月29日-今日頭條-《廣告里說喝可樂可以兌換戰斗機?他當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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