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月14日報道 據臺灣雅虎奇摩新聞網1月14日報道,臺立法機構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14日、15日兩天舉辦公聽會。國民黨民代徐巧芯在公聽會上發言說,彈劾的對象是重大違失、破壞權力分立真正的始作俑者賴清德,彈劾有充足的理由。
行政機構負責人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后,藍白民代對賴清德啟動彈劾案程序,并分別提案,立法機構日前經表決,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進行審查。立法機構14日、15日上午舉辦兩場公聽會,聽取社會公正人士意見。
在14日召開的“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首場公聽會上,專家學者言辭交鋒。民眾黨團推薦的臺灣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說,賴清德亂政,違反憲制性法律規定忠誠義務,應受彈劾。
國民黨團推薦的專家學者仉桂美說,賴清德上任后,始終無法正視“少數政府”的事實,而政治問題應回歸政治解決,而非司法或行政。
林騰鷂表示,賴清德一再讓行政機構負責人不向立法機構負責,還用政治訓令干預憲政程序,并操弄、策動對民代進行“大罷免”,違反憲制性法律規定打壓多數人選出的立法機構。
林騰鷂還說,賴清德侵害立法機構權力,還兩度胡亂提名不適格的大法官人選等,十惡俱全,依法應受彈劾。
民代發言階段,民進黨民代陳培瑜說,藍白提此彈劾案,目的就是為了羞辱賴清德。
國民黨民代林德福表示,賴清德踐踏法律,并與卓榮泰聯手推翻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法律,破壞權力分立,提出彈劾案剛好而已。
根據規定,立法機構對領導人提彈劾案,須經全體民代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后,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立法機構全院委員會將于21日、22日舉行審查會,邀請被彈劾人賴清德進行15分鐘說明,由民代進行詢問,5月召開第二次審查會,并于5月19日進行彈劾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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