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躺平式”干部,每個單位至少報一名?
碧翰烽/文
據媒體報道,有基層干部反映,為了整治干部不擔當不作為,當地在整治“躺平式”干部期間,以“一刀切”方式攤派“躺平式”干部指標,要求每個單位至少報一名“躺平式”干部,且對“躺平式”干部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給單位和干部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整治”躺平式“干部對不對?肯定對!
因為,有的地方和單位的確存在干部躺平現象,不擔當不作為,需要下力扭轉這種風氣,真正形成干事創業氛圍。
但如此整法、治法對不對?肯定不對!
不對在哪里?一是搞攤派。不論單位大小,不論職能輕重,不論有無”躺平“,一律下達至少一名的”躺平式“干部指標,顯然脫離實際。不僅對工作不負責任,也對干部不負責任。
二是搞形式。如此下指標之做法,就是典型的形式主義,為了整治而整治,簡單以”處理人“為目標為業績,屬于”湊數式“整治。
有基層干部介紹,為了完成攤派指標,無非就是幾個做法:
第一,搞測評。讓干部職工投票或個別談話,決定誰是這個”躺平式“干部。這種做法有可能投出”躺平式“干部,但也可能恰恰投中的是肯干活、沒背景的”老實人“。因為有的”老實人“只專注于事,而不專注于人。所以才提出不搞“唯票數”。
第二,搞考核。打分誰排到末位,誰就是”躺平式“干部。這個也相當簡單。只是考核指標、標準如何確定?各個不同崗位、事項、職能,工作業績、難度、強度又不一樣,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考核?其實不少單位還是采取的投票、推薦為主進行考核。
第三,找問題。看哪個干部有硬傷,有問題、有錯誤。如果單位大的,可能有這樣的人員,有些單位小的,就不一定有這樣的人員。
即使是有,也可能存在兩種情形:一種可能是“多干事”所造成;一種是“亂作為”所導致。那么,這兩種情形是有問題有錯誤,但是否屬于”躺平“和不擔當不作為呢?
第四,做工作。比如,由領導出面,給一些年齡較大、臨近退休、又無發展進步空間的人員做工作,希望其體諒一下單位,體諒一下年輕人,擔待支持一下當個”躺平式“干部。像如此攤派多了,往往還會”輪流坐莊“,明顯使工作失去了嚴肅性。
還有一種就是發動社會征求意見。這種與社會、群眾打交道比較多的單位,還是能夠征求得到意見,關鍵是有些單位根本不與社會、群眾打交道,恐怕就難了。
一般來說,關于評先評優、表彰獎勵,是會有指標控制,不可能人人都是優秀,這個大家都會理解,也會積極爭當優秀;關于經濟社會效益,是會有指標設定的,可以量化、預測,目的也有激勵發展和約束不當。
而一個”躺平式“干部,雖然大家知道是會有的,但要通過這種攤派指標的方式找出來,往往就會出現扭曲,陷入形式主義。于事業不利,于工作不利,于氛圍不利,于干部不利。
實際上,治理”躺平式“干部的關鍵之處,不在于找出”躺平式“干部,而是需要加大對”實干者“”老實人“的激勵獎勵舉措,全面營造正確良好的選人用人導向,從而引領”躺平式“干部站起來、坐不住。
何況,”躺平“還沒有一個完全精準的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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