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城市規劃歷史與理論分會主任委員,東南大學建筑學院教授董衛近日在《求是》刊發題為《在保護中賡續城市歷史文脈》的署名文章,下為全文。
本文字數:56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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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董衛
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理事、城市規劃歷史與理論分會主任委員,東南大學建筑學院教授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要“注重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推動加強城市文化遺產保護。2025年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大力推動城市文脈賡續,“完善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完善城市風貌管理制度,保護城市獨特的歷史文脈、人文地理、自然景觀”,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引。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做好城市工作,必須深刻領悟保護城市獨特的歷史文脈的重要意義,讓文化遺產更好賡續城市歷史文脈、塑造城市獨特靈魂。
一
近些年來,層出不窮的考古研究成果使我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城市是隨著文明的孕育、形成和壯大同步發展起來的。城市既是人類歷史上規模龐大、意義非凡的造物,也是文明多樣性的物質載體和非物質表現形式。回溯歷史,城市與鄉村同根同源,二者隨著城市和國家的發展才逐漸分化,形成了不同的組織和管理方式及不同的空間形態。但中國古代的城市與鄉村在社會、經濟、文化方面始終存在著十分緊密的關聯性,二者構成了一種相互促進、城鄉一體的國家歷史文化空間大結構。實際上,中國城市文脈包含了數千年來由城市與鄉村共同塑造的一體化國家空間的歷史積淀和文化傳承。
中國社會從很早的時候開始就是城鄉一體的組織方式。從目前所發現的大量考古遺址看,無論是原始聚落還是早期城市,其布局原則都比較相近。這些聚落或城市在選址上盡量順應地形,既呈高亢之勢又能近水而居,平面形態大都有著較為明顯的圍合感和中心性。隨著歷史的發展,從聚到邑到都不斷演進,城自然成為國之中心。此后城的規模隨國的發展而逐漸擴大,空間組織也日益復雜,出現了不同的功能分區。春秋戰國時期,城鄉在更大的空間尺度上重新整合,形成了更加多元復合的城鄉共同體。
中國傳統城市體系的基本格局是在秦統一以后2000余年的王朝時期不斷創新、調整、改善而形成的,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城市文脈也是在這個過程中逐漸積淀起來的。所謂城市文脈,不僅體現在城市空間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樣式中,更深深嵌入社會、經濟、文化生活不斷演化發展的內在邏輯之中。傳統城鄉之間通過科舉、教育、貿易與信仰體系密切聯動,形成了穩定而富有彈性的共同體。這種以行政為骨架、以文化為血脈的整合模式,構成了中國傳統社會獨特的治理智慧。以今天的視角看,古代城鄉一體的治理智慧不僅為我們留下了遍布祖國各地、極為豐富多樣的城市文化遺產,更促進了城鄉之間人員與資源流動和對大一統理念的文化認同,繼而維系國家的長期統一與社會穩定。
近代以后,中國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工業化的發展促使一些城市與鄉村之間的傳統社會、經濟、文化聯系發生裂變,導致傳統城鄉關系逐漸瓦解。新中國成立以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進程加速推進。新時代以來,新型城鎮化建設與鄉村振興戰略并舉,城鄉融合發展被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在文化層面,城鄉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與支持,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持續向鄉村延伸覆蓋,正在形成時代感濃郁的因地制宜新格局及其城市文脈。在這種新架構中,城鄉之間不再是單向的輸送,而是雙向的滋養。鄉村不再是沉默的背影,城市也不再是唯一的燈塔,一種基于公平與可持續的城鄉融合發展理念逐步形成。這不僅是城鄉空間的重構,更是文明形態的迭代,昭示著中國社會邁向更加包容、韌性與智慧的新階段。
理解中國歷史悠久且積淀深厚的城市文脈,可從國家、區域、城市三個層面入手。從國家層面看,大一統理念深刻塑造了城市文脈的空間邏輯與價值取向,不僅體現為都城與地方城市的空間布局,更內化為一種文明延續的精神秩序。歷代營國建城皆以禮制為本,以中軸對稱、左祖右社、前朝后市為范式,使城市成為倫理綱常的物化表達。這種對空間正統性的執著,背后是對文明連續性的自覺守護。城市由此超越了簡單的居住功能,升華為承載綱紀、凝聚族群、傳遞價值的禮儀秩序容器,在歲月流轉中持續滋養著中華民族的集體記憶與國家意識。從區域層面看,在以郡縣制為基礎的國家歷史文化空間框架下,州府縣城依托地理環境、歷史傳統與行政體制,發展出獨具特色的區域方言、習俗、節慶與生活方式,既保持個性又融入大一統文明體系,體現出多樣性與統一性的有機結合。從城市層面看,城市通過城墻、衙署、寺廟、學宮與市井的布局,構建起等級分明又功能復合的空間秩序,成為區域治理格局中凝聚政治、經濟與文化功能的核心節點。商業街巷與漕運碼頭推動物資集散;書院與學堂傳播主流價值,使城市成為制度實踐與文化輻射的樞紐;節慶儀式、科舉放榜與賦役征發在此交匯,強化了民眾對國家認同的日常感知。
統而言之,城市是文明記憶的沉淀之所,街巷肌理承載著世代累積的生活經驗與集體認同。直至今日,許多古城仍保留著傳統格局與文化地標,見證著中華文明在時間洪流中維系統一與多樣并存的智慧。城市作為文明的空間載體,持續吸納多元群體參與共建,在保護與發展中達成動態共識。這不僅是城市空間的延續,更是傳統治理智慧的當代踐行,彰顯了中華文明在守正中創新的內在生命力。
二
城市文脈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也是在不斷因應現實問題中綿延傳承的。在經濟轉型升級、城市治理變革的背景下,推動城市文脈賡續面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警惕文脈斷裂。過去若干年,在城市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許多承載歷史記憶的街區和建筑因年久失修或缺乏維護而日漸頹圮,傳統建筑技藝與相關民俗活動也因傳承人斷層而面臨失傳風險。有的城市將房地產開發理念用于歷史城區和街區發展,以保護的名義大搞成片拆遷,導致不少寶貴的歷史街區和建筑快速消失。而在房地產市場波動的情況下,有的城市的歷史街區由于缺乏資金投入等原因而淪為“空城”。這不僅割裂了城市與鄉村的歷史連續性,而且削弱了居民對地方文化的認同,反映出對城鄉歷史及其文化價值的認知錯位。出現這種新舊不續、文脈斷裂的問題,是利益驅動、監管不力、研究缺位、規劃短視、設計平庸與公眾參與失效等諸多因素綜合交織的結果。
杜絕拆真建假。近年來,仍有少數城市打著旅游開發的名義拆真建假,擠壓老城區現有居民的生活空間,建設缺少歷史依據的旅游項目,使城市文脈的活態傳承失去社會根基,淪為空泛口號。這種拆真建假,不僅破壞了城市歷史的本來面貌,扭曲了城市文脈的真實性,更使寶貴的地方文化失去空間載體。胡編亂造的歷史敘事附會于新建的商業景點,削弱了城市文脈的嚴肅性與多樣性。新舊空間斷裂的背后,是對歷史空間演化邏輯的淺薄理解。應建立更加嚴格的分級保護機制規范城市更新活動,避免文化遺產保護與城市更新“兩張皮”的弊病,嚴控新建仿古城、仿古街等項目,特別警惕有的名城為凸顯某個時期的“歷史風貌”而拆除不那么“配套”的現有建筑,以建造特定風格的仿古項目。唯有這樣,才能不斷鞏固并延續真實的城市歷史記憶,使歷史空間真正活化為可持續的生活場域。
避免千城一面。我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獨特的成長發展軌跡,形成了各有特色、多姿多彩的城市文脈。但在城市化進程中,有的城市貪大求全,導致模仿抄襲泛濫、傳統文化特色消失,造成“千城一面、萬樓一貌”的局面。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這些城市片面追求形象工程與經濟擴張,忽視對地方文化的整體性保護與延續所致。需要注意的是,特色發展不是標新立異,而首先是對地方生活邏輯的深刻理解與尊重,是在看似普通的古城肌理中提煉文化要素并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加以現代表達。現實中,有些人認為傳統街區必須拆除改造,是因為其“破舊”、“難看”而影響了城市形象,其實這種“破舊”、“難看”恰恰是歲月沉淀的痕跡、是城市最本真的面容,是歷史創傷與前人因地制宜生存智慧并存的真實寫照。正因如此,我們更應以敬畏之心對待舊城肌理,將每一次城市更新視為對歷史的修復、調適而非覆蓋。真正的城市之美,在于其承載的活態生活與集體記憶,而非表面性的整齊劃一。這深刻啟示我們,推動城市文脈賡續,應當跳出同質化陷阱,回歸城市自身的歷史文化根脈與地域特質,正確處理保護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和街區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空間之間的關系,真正建設人民滿意的城市。
三
新時代以來,我國城鄉文化遺產保護水平大幅提升,通過推動應保盡保、以用促保,搶救保護了一大批歷史文化遺存。截至目前,全國共有不可移動文物76.7萬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43座、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近800個、歷史文化街區1300余片、歷史建筑6.89萬處,形成了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系列綜合載體。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強調,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督察。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正式實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使保護傳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系列環環相扣的政策舉措如同“四梁八柱”,支撐起城市文化遺產保護格局,為賡續城市文脈奠定了堅實的制度根基。各地對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工作體系不斷完善、法規標準不斷健全,助力保護傳承工作落地見效、行穩致遠。
堅決落實“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實現從“拆城造城”到“守城護人”的轉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真正的城市文脈,在于以人文化育社會,在于讓每個人能在熟悉的街坊鄰里中安放身心、延續記憶、參與共建、培育文化。只有這樣,現代化才不是與傳統的斷裂,而是深層呼應與創造性轉化。目前,我國城市中留存的老城區已經不多了,必須嚴格落實“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推行整體性保護、系統性保護,決不能再搞那種片內留存、片外拆除的碎片式保護。黨中央提出大力實施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而是要針對老城區的“破舊”與“落后”問題深入研究,循序漸進、精耕細作地做工作,通過微改造、微更新,留存歷史文脈、增進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品質。這樣才能使廣大老城區居民在熟悉的、有歷史有文化的環境中共享發展紅利,才能實現從“拆城造城”到“守城護人”的轉變,使城市真正成為有溫度、有記憶、有未來的生活共同體。當居民在這樣的城市更新中感受到尊重與歸屬,城市文脈便不再只是老舊街巷的物質留存,而是回歸到以人為主體、與歷史文化緊密聯動的活態歷史過程中。應將尚未被拆除的老城區納入整體性保護范圍,完善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法規制度,變被動保護為主動保護。
超越短期績效導向,轉向對長期價值的培育與守護。2025年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了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五個轉變”的重要原則,為現代化城市建設提供了基本遵循。要通過制度創新,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保護實施機制,保障居民參與權、激活社區內生動力,使城市保護與更新真正回應民生關切。那些老舊街巷中每一個轉角的煙火氣息、每一處院落的人情往來,都構成了城市文脈活態傳承的基層支點。而無數個這樣的基層支點關聯起來的,就不僅是歷史記憶,更是社會信任與文化認同,是傳承并創新城市文脈的巨大力量。當居民在城市保護與更新中成為決策主體,而非被動安置對象,城市才真正具備了可持續的生命力。這種由下而上生長出的城市秩序,正是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亟須涵養的、彰顯人文關懷的文明底色。它不依賴于大刀闊斧的舊城改造、炫酷一時的網紅建筑來彰顯價值,而是于歷史細微之處見真章、在基層社會之角得民心。這樣,我們的城市便不再是冷峻的建筑集合體,而是承載無數個體命運與集體記憶的活態有機體。這種尊重生活本身節奏的保護與更新,才能使傳統與現代有足夠的時間相互融合,逐漸形成既對接歷史又滿足時代需求的文化觀念,使城市在歷史積淀中持續煥發中華文明特有的人文光彩。
建立多部門及專家和專業機構聯動的協同治理框架。在管理機制上,應建立住建、文物、文旅、民政等多部門及專家和專業機構聯動的協同治理框架,共同參與到以社區和居民為主體的城市保護與更新實踐中。政府部門應成為城市保護的倡導者、協調者和服務提供者,在尊重居民生活智慧的基礎上提供必要的行政和專業支撐。規劃師、建筑師應與其他相關學科專家密切合作,改變傳統規劃設計模式,深入街巷傾聽居民訴求,將專業能力轉化為賦能社區、提升空間品質和創新建筑文化的能力。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強化社區議事平臺的作用,激發公眾對歷史環境的情感認同與責任意識,使其對待城市文脈的態度從被動保護轉向主動延續。這種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緊密聯動的治理模式,正是實現城市發展與文化傳承兩者共生的關鍵路徑,將重塑中國城市的進化邏輯,為城市文化繁榮提供必要的發展空間。
來源:《求是》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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