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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讓印巴雙方保持克制的理由,既不是大國威懾,更不是道德或良心的約束。印巴兩國幾乎在同一時間擁有核武器,這是阻止兩國擴大沖突的重要原因。
世界上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為數不多,而印巴兩國便是其中一對特殊的存在。他們手中的核武器,從開始研發的那天起,就注定是為對方準備的“大禮”。
1974年,印度在拉賈斯坦邦進行了代號“微笑佛陀”的核試驗,這是南亞地區有史以來的第一次核試驗,同時也標志著印度正式向核國家行列發起沖刺。
雖然很多人會聯想到,印度此舉是否是為了回應中國在20世紀60年代的核計劃,但實際上,印度在核武器上的嘗試與中國并無關聯。這并非因為印度對中國的核計劃漠不關心,而是印度從根本上就沒想過憑借核武器戰勝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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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在于,印度雖嘴上不服軟,心里卻早已認定中國是其無法戰勝的對手。時間回到1962年,新中國在古巴導彈危機同期爆發的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中狠狠教訓了印度。此后,為求自保,印度大力增強常規軍事力量建設,暫時中斷了在中印邊境的挑釁動作,將全部精力轉移到與巴基斯坦的競爭上。
印度在1965年和1971年的兩次印巴戰爭中連續取勝,成功實現了肢解巴基斯坦的戰略目標。然而,印度咄咄逼人的態勢,讓巴基斯坦感受到了亡國滅種的威脅。第三次印巴戰爭結束后,僅剩半壁江山的巴基斯坦為求自保,臨危受命的新任總統布托公開表態:“巴基斯坦必須用核武器保衛自己的國家。‘如果印度擁有核武器,我們即便窮到吃草,也要造出自己的原子彈。’”
印度得知后極為不滿。剛剛獲勝的他們認為,“既然嚇不到中國,還嚇不到你?”于是,在巴基斯坦放出強硬表態后,印度女總理英迪拉·甘地指示相關研究人員加速推進核計劃。1974年5月18日,印度在拉賈斯坦邦的博克倫試驗場成功進行了代號“微笑佛陀”的核試驗。此時,巴基斯坦的核計劃還僅停留在總統的口頭宣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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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對外宣稱,此次核試驗完全出于和平目的,但其暗含的潛臺詞是:如果巴基斯坦膽敢研發核武器,擁有壓倒性核力量的印度將予以摧毀。“微笑佛陀”試驗結束后,英迪拉·甘地所屬的印度國大黨支持率節節攀升。出于對核項目的認可,她親自為項目相關人員授予蓮花勛章。
英迪拉·甘地認為,經此一役,印度不僅證明了自己在核領域對巴基斯坦的壓倒性優勢,也該讓巴基斯坦徹底失去與印度展開核競爭的勇氣。因此,印度的核計劃在此次試驗后歸于沉寂,此后整整24年,都沒有進行下一次核試驗。在印度人看來,全世界都應認清印度的核能力,并給予相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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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1996年《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簽訂,刺痛了印度。該條約的本意是在全球范圍內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然而,二十多年未再進行核試驗的印度突然意識到,各大國并未真正承認其核地位。1974年的試驗僅證明印度具備研發核武器的能力,卻未能進一步證實其已擁有實戰化核武器。
為避免在條約生效后失去發展核武器的空間,當時的印度政府一方面以條約存在歧視性為由,拒絕第一時間簽署;另一方面,火速指示相關部門重啟核試驗,以完善自身核能力。于是,1998年5月11日至13日,印度在老地點拉賈斯坦邦博克倫試驗場連續進行了5次核試驗。
印度核試驗的消息一出,以中美為首的各大國立即對其予以譴責并實施制裁。然而,最讓印度震驚的是,早已被他們視作“手下敗將”的巴基斯坦,此次并未只放狠話,而是在印度5次核試驗后的僅半個月,就在俾路支省查蓋山區連續進行了6次核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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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試驗前,巴基斯坦從未進行過核試驗,就連美國中央情報局在20世紀80年代的情報也顯示,巴基斯坦可能具備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但尚未完成核彈頭的組裝或部署。巴基斯坦一夜之間跨過核門檻,在核問題上與印度平起平坐,這讓整個印度陷入震驚。
但若站在巴基斯坦的視角,便會明白其發展核武器是極限威脅下的必然選擇。對巴基斯坦而言,1971年的第三次印巴戰爭不僅是一次戰略失敗,更讓整個國家陷入亡國危機。東巴基斯坦獨立成立孟加拉國后,印度的整體國力對巴基斯坦形成了絕對碾壓,同時,西巴基斯坦本身復雜的民族構成,也讓其面臨被印度進一步肢解的風險。
這場戰爭導致葉海亞·汗政府倒臺,前外交部長阿里·布托臨危受命。為挽回戰敗頹勢、壓制俾路支省和信德省的內部獨立勢力,布托對外表態極為強硬,不僅宣稱要對印度實施報復,還揚言要發展核武器以維護國家安全。1972年1月,布托任命穆尼爾·艾哈邁德·汗為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員會主席,并要求其在3年內研制出可用于核武器的核裝置。
但核武器研發絕非易事,布托當時的一系列動作,本質上是為了維持巴基斯坦國內穩定。然而,印度1974年搶先進行核試驗后,布托徹底陷入騎虎難下的境地:如果巴基斯坦放棄核武計劃,就等于承認全面落后于印度;但若繼續推進,一方面會招致嚴厲的國際制裁,另一方面,巴基斯坦也缺乏核心的核研發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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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位天才的出現,為巴基斯坦帶來了追趕乃至比肩印度的機會。需要明確的是,巴基斯坦的核技術并非源自中國,其技術源頭主要是歐美國家的管理疏漏,說得更直白些,是某種程度上的蓄意放縱。
1970年,英國、德國、荷蘭為發展民用核能工業,簽訂《阿爾梅羅條約》,并聯合成立了一家用于生產鈾濃縮離心機的集團公司,即尤倫科公司。該公司的技術核心是曾為蘇聯服務過的前納粹科學家格諾特·齊佩,此人雖是無可爭議的技術大牛,但尤倫科公司的民用屬性使其招聘門檻相對寬松。
于是,來自巴基斯坦的技術員卡迪爾·汗,在布托公開宣稱要研發核彈的同一年,順利進入尤倫科公司;在該公司深造4年后,又應布托的邀請毅然返回巴基斯坦。實際上,印度進行核試驗后,全世界都清楚巴基斯坦必然會試圖發展核武器,但當初極力阻撓錢學森回國的美國,此時卻視而不見,放任卡迪爾·汗從歐洲返回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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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迪爾·汗的歸來,不僅為巴基斯坦帶來了核技術領軍人物,其在尤倫科公司的任職經歷也為巴基斯坦通過秘密渠道獲取鈾濃縮設施打開了突破口。1982年,卡迪爾·汗在旁遮普省的卡庫塔研究實驗室成功生產出濃縮鈾;兩年后,他在給巴基斯坦軍政府總統齊亞·哈克的通信中表示,已具備利用高濃縮鈾制造核彈的能力。
但為避免遭受境外制裁與干涉,巴基斯坦始終未貿然進行核試驗,在公開場合也一直否認擁有核武器。巴基斯坦的核武器從一開始就是為印度準備的,其所有行動都取決于印度在核領域的動向。1998年印度突然重啟核試驗,不僅讓自身徹底跨入核國家行列,也讓蟄伏30年的巴基斯坦意識到,終于可以將深藏已久的核武器公之于眾。
巴基斯坦在印度核試驗后不久便連續進行6次核試驗,使得南亞地區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突然誕生兩個核國家。然而,詭異的是,核武器的出現反而減緩了印巴兩國沖突的激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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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試驗一年后,印度出動大批戰機,對印控克什米爾境內的巴基斯坦滲透者實施打擊。此次沖突短期內造成雙方近千名士兵陣亡、約2000名士兵受傷,但在巴基斯坦滲透者撤回境內后,印度除了在媒體上宣揚戰果外,并未有進一步擴大沖突的動作和想法。
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2001年新德里議會大廈襲擊事件和2008年孟買恐怖襲擊事件之后。印巴之間的核平衡,為兩國沖突劃定了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但這一平衡的前提,實則建立在印度相對于巴基斯坦的常規軍事優勢之上。倘若印度的常規戰力全面落后于巴基斯坦,為維護所謂“大國尊嚴”,其是否會動用核武器,便是值得全世界警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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