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協委員、律師鄭子殷認為,在現有超標電動自行車亂象未得到有效治理前,貿然放開摩托車可能造成“混亂疊加”,無助于解決城市交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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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子殷委員認為電動自行車無牌、改裝、闖紅燈、逆行等亂象尚未根治。此時放開摩托,會讓本就緊張的執法、路權、事故處理體系承壓,形成“機非混行”“管理真空”的疊加風險。
我們理解鄭委員所站的立場而持的觀點,但鄭委員如果沒有進行詳細的調研,還是以十幾年前的觀點來判斷當前的形勢,可能判斷就會不準確。鄭委員是律師,應該懂得如何區別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劃分。機動車是有嚴格的牌證管理,加上現在城市拍違章的高清攝像頭到處都是,只要嚴格執法,可以這樣說,摩托車是能得到有效管理的,摩托車駕照可是與小車駕照并在一起的,誰愿意自己的駕照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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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其牌證管理根本達不到機動車這么嚴,騎非機動車不需要駕照,電子警察對非機動車根本沒有約束力,這就是電動自行車無牌、改裝、闖紅燈、逆行等亂象難以根除的原因。現在的電動自行車在廣州城泛濫,就是因為禁摩導致的。如果不禁摩,在氣候溫暖的廣州,是最適合摩托車出行的城市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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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要求要有駕照才能騎,拿駕照起碼對騎行者的安全駕駛常識和交通法規常識都是有要求的。而電動自行車不用考駕照,所以電動車主的交通法規常識就算有一些人有,也會因為處罰難以認定而不遵守,更何況老頭老太太哪里有什么交通法規意識,交通出行一切以自己方便為主,反正只要路上交警不逮住,他們就不用擔心被罰款等處罰,這怎么會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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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摩托車解除禁行后,很多只能開汽車出行的車主反而會選擇摩托車出行,這將大大緩解廣州市內的交通壓力。有委員又會說,摩托車肉包鐵不安全!可事實卻是:摩托車在市內速度一般快不起來,在市區內摩托車死亡事故率是非常低的。西安解除禁摩,交通擁堵率下降,事故率下降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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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作為擁有五羊本田中方股份的廣汽集團,是不是也要為爭取摩托車的路權發發聲,你們才能在高層說上話,別讓不調查的委員們主導了輿論導向,讓一個最適宜摩托車出行的省會城市禁摩了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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