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陸棄
1月中旬,《金融時報》披露的一份章程文件,將一個原本被視為加沙戰后技術性安排的機構,推到了全球政治舞臺的中央。由特朗普親自擔任主席的“和平委員會”,不再局限于中東一隅,而是被賦予了介入、調解乃至重塑多場國際沖突的雄心。文件中反復出現的“靈活”“高效”“恢復合法治理”等措辭,刻意回避了聯合國的存在,卻在結構和功能上形成了明顯的替代意圖。這一動向之所以引發廣泛警惕,并不在于它是否真的能夠取代聯合國,而在于它清晰地折射出當下國際秩序中一種正在加速成形的趨勢:規則不再通過共識生成,而是被權力重新定義。
特朗普對聯合國的不滿由來已久。從經費分攤到人權議題,從多邊談判到國際裁決,他始終認為這一體系對美國構成掣肘。退出或削弱聯合國機構,在他的政治語言中,被包裝為“恢復主權”“提高效率”的必要步驟。“和平委員會”的出現,正是在這一邏輯下的延伸。它試圖繞開冗長的多邊程序,以少數國家領導人直接決策的方式,快速介入沖突地區,塑造政治安排。從表面看,這似乎回應了聯合國在某些危機中行動遲緩、共識難產的現實困境,但其內在機制卻隱藏著更深層的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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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中最引人注目的,并非其目標宣示,而是權力分配方式。委員會主席擁有幾乎單向的成員吸納與剔除權,只有在極高門檻下才能被否決。這種設計并不符合傳統國際組織的集體治理原則,更接近一種以個人權威為核心的政治聯盟。它將“和平”這一高度規范化、程序化的國際公共事務,重新拉回到領導人意志與力量對比的軌道上。換言之,和平不再是規則的產物,而成為權力協調后的結果。
這種構想之所以能夠被認真討論,本身就說明聯合國體系正處在信任與效能的雙重危機之中。冷戰結束后建立的多邊安全架構,面對的是一個更加碎片化的世界。大國之間的戰略互疑、地區沖突的復雜化、非國家行為體的崛起,都在不斷消耗聯合國調解與維和機制的能力。當安理會頻繁陷入否決僵局,當維和行動被質疑缺乏授權與資源,一種“另起爐灶”的沖動自然會出現。
然而,效率并不能成為正當性的替代。聯合國的核心價值,并不只在于它解決了多少沖突,更在于它為沖突處理設定了最低限度的程序約束和合法性標準。正是這些看似低效的協商、表決與監督,構成了國際秩序的制度緩沖帶。“和平委員會”若真按照章程設想運作,其決策將高度集中于少數國家,甚至個人之手。這種模式或許能夠在短期內推動某些協議的達成,卻難以避免被視為強權政治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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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關注的是,這一機構的潛在適用范圍。章程文本沒有明確限定其干預對象,卻已被提及可能介入烏克蘭、委內瑞拉等高度敏感的地緣政治議題。這意味著,它不僅是對聯合國的挑戰,也可能成為繞開既有國際法框架的工具。當沖突調解不再依托普遍承認的規則,而是由某一強國主導的平臺來裁決,其結果的可持續性本身就值得懷疑。和平若缺乏被沖突各方普遍接受的合法基礎,很容易淪為暫時停火,而非真正的秩序重建。
從歷史經驗看,國際秩序的每一次重大調整,幾乎都伴隨著制度競爭。國際聯盟的失敗,催生了聯合國;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動搖,引發了金融治理的多元化嘗試。不同之處在于,過往的制度替代往往發生在大戰之后,建立在相對清晰的力量格局和共識基礎之上。而當下的“和平委員會”,更像是在秩序尚未崩塌之時,提前進行的權力重組試驗。這種試驗缺乏廣泛協商,也缺乏制度沉淀,其不確定性反而可能放大現有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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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國際社會而言,真正的問題并不是是否需要改革聯合國,而是改革應當以何種方式進行。削弱多邊機制,轉而依賴臨時性、排他性的權力安排,或許能夠滿足部分國家的短期戰略需求,卻會在長期侵蝕國際治理的公共基礎。當和平被個人化、工具化,它本身就失去了作為公共目標的穩定性。
“和平委員會”的章程仍停留在文本層面,其未來走向尚未明朗。但它所反映的趨勢已經足夠清晰:在多邊主義遭遇壓力的當下,國際秩序正面臨一種去制度化的誘惑。是否能夠抵御這種誘惑,決定的不只是某一個機構的存續,而是國際社會能否繼續以規則而非意志,來處理不可避免的沖突。這或許才是這份章程留給世界的真正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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