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手機管理的邊界之爭,再次因一起處罰事件被推至公眾視野。陜西柞水一名高一女生因在宿舍存放手機,被學校處以停課一個月的處罰,家長既認可學校管理的必要性,又對長時間停課影響學業滿心焦慮,而教育局“有一定合理性”的回應,讓這場關于校規尺度與學生權利的討論愈發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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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核心脈絡清晰可循。15歲的小宋是柞水中學的住校生,父親宋先生為方便周末接送聯系、微信轉賬伙食費,給女兒配備了手機。起初,小宋會將手機交由班主任或校外商店保管,直到后來相關保管渠道中斷,無奈之下她將手機帶回宿舍,最終被宿管檢查發現。
盡管違規行為發生在25年12月17日,但因班主任出差,學校直到26年1月7日才正式作出停課一個月的決定,要求小宋至2月7日才能返校。據小宋透露,與她同批因帶手機受處分的有9位同學,而全校范圍內因類似情況被停課的學生或達四十余名,涵蓋高一至高三各個年級,不過這一數字遭到學校方面的初步質疑,稱可能存在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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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的無奈道出了不少家長的心聲。他坦言并不反對學校對帶手機行為的懲處,批評教育、罰做勞動、寫保證書等方式都能接受,但停課一個月的處罰實在過于嚴厲。更讓他心急的是,女兒的學習正處于上升期,從入學時1200名學生中的900名,穩步提升至最近一次考試的600名,長時間脫離課堂很可能讓這份進步付諸東流。為讓孩子提前復課,宋先生多次聯系班主任、托熟人溝通,甚至求助教育局,但均未得到滿意結果,學校堅持按規定執行,教育局則表示學校規章制度有其合理性,同時建議家長與學校直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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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處罰引發的網絡討論呈現出明顯的多元立場。有網友支持學校的嚴格管理:“現在學生沉迷手機的太多了,上課偷偷玩、熬夜刷視頻,嚴重影響學習和休息,學校不下狠招根本管不住,規章制度就得嚴格執行才能有效果”。
也有網友共情家長的擔憂:“孩子學習進步不容易,停課一個月落下的課程可能再也補不回來,尤其是高中階段,每節課都很關鍵,處罰應該以教育為目的,而不是耽誤學業”。
還有網友聚焦處罰的合理性:“四十多個學生被罰停課,是不是說明校規執行有點‘一刀切’?學生帶手機有實際聯系需求,學校應該提供更合理的保管方案,而不是一罰了之”。
另有網友從法律角度提出質疑:“受教育權是基本權利,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隨便剝奪,高中雖然不是義務教育,但長時間停課也得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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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校園手機管理并非沒有明確的原則導向。教育部明確支持學校制定手機管理細則,原則上禁止手機入校、帶入課堂,以防范學生沉迷網絡、保護視力與身心健康。但同時,相關規定也明確要求,學校的管理措施不得侵犯學生的財產權、隱私權和受教育權,義務教育學校更不能以長期停課等方式變相剝奪學生的受教育權。即便是非義務教育的高中階段,停課作為嚴重懲戒措施,也應遵循必要性、適度性和程序正當原則,不能簡單“一罰了之”。
從事件各方的訴求來看,學校維護教學秩序、防范手機成癮的初衷值得理解,但忽視學生的實際溝通需求和學業發展,采用“一刀切”的長期停課處罰,顯然不夠周全。家長希望保障孩子受教育權的訴求合情合理,但也需要理解學校管理的難度。教育局在回應中提到“改為其他措施也會有家長不同意”,道出了教育管理的現實困境,但這并不能成為回避問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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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而言,這場爭議的核心并非是否應該管理校園手機,而是如何在維護秩序與保障權利之間找到平衡。學校制定手機管理規定時,不能只考慮管理的便利性,更應兼顧學生的實際需求,比如設立專門的手機保管處、提供校內公共電話等替代性通訊方案,讓有合理需求的學生有章可循。在處罰違規學生時,應區分情節輕重,以批評教育為主,輔以校內服務、心理輔導等措施,長期停課應僅作為極端情況下的例外選擇,且必須履行充分的告知、申辯程序。同時,學校應加強家校溝通,在制定校規和執行處罰時充分聽取家長意見,讓管理措施更具公信力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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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本質是引導而非懲戒,校園管理的終極目標是為學生的成長創造良好環境。過于嚴厲的處罰可能會起到短期震懾作用,但也可能傷害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甚至引發逆反心理。唯有兼顧秩序與溫度、剛性與柔性,通過細化制度、公開透明、家校協同的方式,才能真正解決校園手機管理的難題,既守住教學秩序的底線,也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讓教育回歸育人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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