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 民商事研究院 文章/張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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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人民法院案例庫 入庫編號:2025-07-2-525-001
裁判要旨
未經信息主體許可,利用“AI換臉”技術偽造淫穢色情視頻、圖片的,構成對他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綜合考量侵害行為對象的數量和不特定性、潛在傳播者的數量和風險的擴散性等因素,侵權行為侵害眾多個人的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基本案情與涉訴情況
虞某通過互聯網學習掌握了“AI換臉”軟件的使用方法,并從互聯網等渠道收集百余人的人臉信息,在未取得這些人同意的情況下,利用“AI換臉”軟件,將上述人臉信息與部分淫穢視頻中主體的人臉信息進行替換,偽造生成淫穢視頻、圖片。2021年至2022年8月期間,虞某在網絡社交軟件中創建6個社交群組,群組成員人數合計2000余人,其中5個社交群組的入群成員需向虞某支付人民幣198元(幣種下同)、298元、498元等金額的入群費用。虞某在上述群組中發布其通過“AI換臉”軟件偽造的淫穢視頻、圖片各1000余段(張)。此外,虞某還對外銷售“AI換臉”軟件,傳授使用教程,提供換臉所需個人面部模型素材,并為他人提供換臉視頻定制服務,從中收取每件90余元到近千元不等的出售費、服務費,共計牟利數千元。
2023年3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虞某在案涉網絡社交軟件群組中發布、定制淫穢視頻、圖片,牟取利益,涉嫌構成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由,向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4月14日,公益訴訟起訴人發布《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對虞某提起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的公告》,公告期滿未有法律規定的機關、組織提起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
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虞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請求法院判令:虞某停止侵權,刪除持有的所有涉案個人信息;公開賠禮道歉;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60000元。
杭州互聯網法院于2023年8月4日作出(2023)浙0192民初4563號民事判決:一、被告虞某于本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權,刪除其在某社交軟件群組中留存的所有案涉個人信息;二、被告虞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在《法治日報》向社會公眾刊發賠禮道歉聲明,以消除影響、進行警示;三、被告虞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人民幣60000元。
二、爭議焦點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虞某的行為是否侵害不特定主體個人信息權益,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人臉信息屬于生物識別信息,而生物識別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處理人臉類的生物識別信息除必須獲得個人的單獨同意外,還需要遵守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15號)第一條規定,對人臉信息的處理行為包括人臉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本案所涉人臉信息的處理行為,主要是指圍繞“AI換臉”軟件(技術)的應用而產生的相關個人信息處理行為。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虞某存在侵害他人個人信息權益的多種行為。
其一,虞某使用“AI換臉”軟件(技術)深度合成偽造視頻和圖片,其對人臉敏感信息等個人信息的處理行為均未獲得相關信息主體同意,構成對他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侵害。同時,虞某將上述含有他人人臉信息的視頻、圖片,在網絡社交軟件中進行發布、提供,該行為亦侵害了他人個人信息權益。
其二,虞某在未對“客戶”進行基本身份核驗,且明知“客戶”要求的人臉合成偽造行為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有違社會公序良俗情形,仍為“客戶”提供不特定主體的人臉替換定制服務,制作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內容的換臉視頻、圖片,侵害了不特定主體的個人信息權益。
其三,虞某以制作換臉淫穢色情的視頻、圖片為噱頭,在其創建的發布淫穢色情內容的特定群組中,為牟利而對外銷售“AI換臉”軟件、傳授“AI換臉”技術教程。虞某應當知道“AI換臉”軟件(技術)極有可能被上述“客戶”用于非法行為,明顯違反了對敏感個人信息或生物識別信息處理的基本安全保障義務,顯著增加了社會不特定主體人臉生物識別敏感個人信息被侵害的風險。
綜上,從虞某侵害行為對象的數量和不特定性、潛在傳播者的數量和風險的擴散性等方面考慮,可以認定虞某案涉行為侵害眾多社會主體個人信息權益,損害相關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
三、相關法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28條、第29條、第70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15號)第1條、第2條、第8條、第14條
一審案號:杭州互聯網法院(2023)浙0192民初4563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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