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是在胡同里長大的,住的也是非常緊湊的平房,每當得知別人住進了樓房時,都會心生艷羨。可當我住進了這些由鋼筋水泥堆砌的樓房時,別人又漸漸的搬進了視野寬闊且帶有電梯的高層,忽然之間有一種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的失落之感。等到了法院工作才突然發現,電梯簡直是人類的偉大發明之一,倒不是有電梯的樓房是什么豪宅,而是因為爬樓真的是件體力活。
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同志們肯定都有爬樓找人的經歷,我可以斷言,如果你沒爬過樓,那你肯定沒好好干活!
![]()
一、坐電梯有技巧。民事審判中,經常會遇到找不到人的情況,當采取了所有手段無法實現既定目標時,就需要法官“上門服務”了。執行更是如此,除了終本案件都需要現場調查外,還有很多“掏人”的工作,就比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住址,作為線索法官就得去找。因此,找人的工作就需要做好爬樓的準備,如果是六樓到頂的磚樓,無可厚非只得爬樓,但如果是高層,就要在電梯開門的一瞬間看看用不用刷卡,不用刷卡隨便按也就罷了,若是需要刷卡,我摸索出來經驗有三條:
1、找物業。有的物業很大方,順手借一張卡給你隨便用;有的很謹慎,需要登記讓不還;有的服務到位,找人帶你上樓;有的則前怕狼后怕虎,還得找領導請示;還有的主動跟進,順便看點八卦。
2、找群眾。我們總說:“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一點不假,有些小區的門禁卡可以任意一層樓,我們只需要在一樓等一下,讓人幫忙按個電梯即可。有些小區則出于安全的考慮,門禁卡只能控制自己家那一層的電梯,這可能就要多等會兒,看看進電梯的這位業主要去哪一層,比如你要去20層,這位有卡的業主去18層,你就可以跟著他上去,然后再爬兩層樓即可。
3、找正主。如果是去一個單位調查,那就簡單了,出示工作證,保安大哥就會幫你刷卡了,再不濟也可以電話聯系一下這個單位的工作人員,麻煩人家下樓接一趟。如果正主是已經聯系好的當事人,你就可以在一樓等著,讓他在樓上按一下電梯,這樣也能順利會師。最麻煩的可能就是找不到人了,這種情況沒有捷徑,只能選擇依靠群眾或者默默爬樓了。執行案件中,很多被執行人都處于消極躲債的狀態,為了順利執結案件,找人則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因此爬樓也成為家常便飯。
![]()
二、走樓梯的技巧。走樓梯固然比較辛苦,但也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否則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費力不討好。我的經驗總結起來就是三個字:
1、查。先去公安機關查詢一下人員情況,比如戶籍信息、聯系方式、同戶籍人員等等,以便確定你要去的這個地址是不是本人的房產,或者是他親屬的房產,如果能查到當事人的家屬電話就更好了,可以從側面打聽一下這個人的情況。曾經在尋找一個被執行人的過程中,無意間聯系到他的一位家屬,經過溝通得知,此人已經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后經核實果真如此,免去了一次“大海撈針”。
2、問。在爬樓前,可以先去社區或者物業了解一下情況,問問相關情況。比如房子有沒有出租、有沒有交物業費等等,來確定我們要找的人是否還在此居住。除此之外,我們可以問問周圍的住戶,尤其那些長期在樓下聊天的大爺、大媽,他們的“情報”相對準確,而且有時還能掌握一些你不知道的事兒。記得有一次出差,準備拍賣一套外地的房產,人生地不熟的好不容易找到這個小區,爬到六樓一敲門,確認無人后,就在墻上貼了公告,但不知為什么,下樓后沒走多遠,我倆總感覺莫名的“心慌”,我就跟法官商量再回去一趟問問對門鄰居,果然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這個小區分南區和北區,我們要找的地方是南區,來的卻是北區,我倆趕緊把公告撕了,萬分慶幸的下樓了。
3、看。我們要出發找人前,一定要看清楚地名或者小區名,比如惠民里這個小區,在天津就分別在武清、東麗和和平三個轄區存在,所以去之前還是要仔細看一看。到達指定地點后,我們可以看看門上貼沒貼催收物業費、供熱費、水費等通知,還可以看看他家的電表,如果電表亮了,并顯示可用電量為0,那我覺得敲不敲門也就無所謂了,畢竟現代社會離開了電是很難生存的。甚至有時在門上還會看到其他法院的傳票和公告,那就簡單了,證明兄弟單位的同志們前期已經付出了努力,我們只需要拍照留存,之后便可收工回家。
關于爬樓,橙子再做一點補充:
1、要有好體力。我審理一件建工糾紛,涉及五棟樓的樓頂平改坡施工,每棟26層,樓沒有正式使用,電梯尚未運行,我帶著原、被告及代理人爬樓爬到樓頂進行現場勘驗的,我中間歇了兩回。勘驗完第一棟我問其他四棟樓情況與這棟樓一致嗎?現場所有人均回答情況完全一致,于是勘驗結束。
當然,26層走下去也挺痛苦的。
![]()
我經常在視頻網站看到國外七八十歲的老法官還在審案,不知道他們需不需要爬樓......
2、學會識別房號。有時候原告提供被告的住址,某某小區某棟某單元301號,等你爬樓爬到該樓層的時候,會發現一層樓三四戶,都沒貼房間號,很難分清到底哪棟是301號,這件事可以問居委會或者當事人,但根據我的經驗,爬樓梯到某層樓,背對樓梯間,面對各房屋,最右邊的房子是01號。純經驗哈,我也沒找到理論依據。
3、別忘了留痕。大家要本著去都去了的精神,無論找沒找到人,都要拍照留念,然后把照片放到卷里,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做一個追記。我的好多案卷都有這樣的照片,反正只要我出去了就都拍照。別嫌麻煩,等到案件評查的時候你會感謝自己當初的舉手之勞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