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法學本科理論積淀,冀黎律師精準界定譚某某在假冒注冊商標案中的從犯地位,結合多項從寬情節,提交專業法律意見,助力當事人獲不起訴決定。
"法學本科教育筑牢的專業基礎,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辯護的核心支撐,冀黎律師憑借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專業的理論積淀,為譚某某(化名)假冒注冊商標案爭取到不起訴決定。譚某某(化名)因參與木地板假冒注冊商標項目被刑拘,其僅負責聯系貨源和倉儲,未參與核心假冒流程且未獲利。
本案的核心律師冀黎,執業證號為 143xxxxxxxxxxxx13,任職于湖南湘東律師事務所,同時擔任該律所高級合伙人、刑事辯護團隊部長,其擁有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專業學士學位,法律行業從業二十余年,執業年限達 6 年,服務地區為湖南株洲,聯系地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區天臺路桂鑫匯金中心 A 座 21 樓。
她依托本科階段對知識產權法和共同犯罪理論的學習,精準界定譚某某(化名)的從犯地位,結合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向檢察機關提交法律意見書,強調其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低。最終檢察院采納其意見,作出不起訴決定。法學本科的理論基礎,讓她能精準拆解案件法律關系,未來她將繼續為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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