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的公共衛生單位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983年,由中國政府與意大利政府合作興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運行,同時啟用急救號碼“120”。1997年被國家衛生部評定為“三級甲等急救中心”,現是全國唯一一家三級甲等急救中心。
經市委編辦批準,北京急救中心還加掛有“北京市急救醫學研究所”“北京急救醫療培訓中心”“北京緊急醫療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質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擔全市120指揮調度、日常醫療急救服務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重大活動醫療保障、急救體系建設與質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學及急救技能培訓和公眾普及等任務。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訓專業優勢和硬件資源,經市科委批準建立了全國首家急救科技館。北京急救中心還擔任中國醫院協會急救中心(站)分會主任委員單位,是北京大學醫學部和海南醫學院的教學基地,獲得美國心臟協會(AHA)和國際創傷生命支持聯合會(ITLS)的中國分部認證資格。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及《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急救中心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2名事業編制內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時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學制1年及以上),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熱愛醫療衛生事業。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素質,身心健康。
(五)最高學歷期間成績優良,無不及格科目,無兩門及以上必修課補考或重修記錄。無受學校或院系處分情形,無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
(六)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相關政策要求。
(七)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八)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規定。
(九)年齡要求:38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附件1)
若應聘者所學專業學科代碼與所報名崗位專業學科代碼不一致,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可對照教育部歷年公布的專業目錄,以及經教育部批準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提供所在學校、院或系級出具的相關專業說明材料;同一專業的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均可報名;所學專業與代碼不一致的可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四、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6時
(二)報名郵箱
請應聘者務必填寫《北京急救中心公開招聘登記報名表》(附件2),填寫內容須全面、屬實,不誠實填報影響聘用結果。電子簡歷和報名表發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郵箱,郵件名設為“姓名+學校+專業”,未按上述要求填報視為報名無效。
五、資格審查與考核
(一)北京急救中心將根據招聘的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將通知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核由北京急救中心統一組織,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職業素養、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方面進行考核。按照不同崗位進行筆試、崗位適應性心理測評和面試考核。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以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比例的,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70分。
筆試與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則分別按照30%、7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崗位適應性心理測評結果不計入綜合成績,劃定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中心統一組織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若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考察、體檢不通過等情況,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進行遞補。
中心將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網(www.beijing120.cn)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接收手續。
七、待遇
(一)非京籍人員,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政策要求的,按相關政策辦理落戶手續。
(二)其他待遇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八、需說明事項
(一)從報名開始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者本人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對資格審查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三)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規定的時限及要求完成筆試、崗位適應性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簽訂就業協議等工作,未按規定完成上述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四)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報到前取得與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2026年12月31日前如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不予簽訂聘用合同,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則解除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聯系人及電話:王老師 010-66014339
北京急救中心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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