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體上領養寵物,
卻不料陷入騙局,錢貓兩空。
近日,樂昌法院依法審結一起
以“領養寵物”為名的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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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林某在網上看到一則廣告,內容是寵物店因經營不善面臨倒閉,店內有大量寵物貓可免費領養。于是林某添加了梁某的聯系方式,并確認了領養事宜。后梁某以寵物貓生病為由,要求林某向其轉賬2萬余元用于寵物貓打疫苗、做手術。一周后,梁某退回少部分轉賬并稱寵物貓已經死亡,后續會換一只寵物貓寄給林某。然而一段時間后,說好郵寄的寵物貓仍未送達,林某再聯系梁某,卻再無回復。林某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事后,梁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其家屬代為賠償林某1.8萬元。
樂昌法院經審理認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通過電信網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從嚴懲處。梁某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梁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可從輕處罰;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說法】近年來,“領養代替購買”的形式被越來越多愛寵人士接受。但有的商家以“免費領養”為噱頭,實際以購買指定商品、治療患病寵物等套路捆綁消費,更有不法分子用“疫苗費”“體檢費”“托運費”等名義詐騙錢財。法官在此提醒廣大愛寵人士,網絡平臺在線領養有風險,請盡量選擇正規救助機構或有資質、信譽高的寵物店領養,要簽訂完善的領養合同,尤其對于寵物健康狀態和糾紛處理方案進行詳細約定,切勿輕易轉賬匯款給陌生人,避免愛心被利用,導致財物損失。
文字:廖攀
編輯:封俊
審核:陳東陽 劉昊
責編:羅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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