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為加強建筑保溫材料行業管理,推動行業提質升級,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實施《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25年本)》。《規范條件》共設7章17條,涵蓋總則、基礎指標、引領指標、評價標準、申請流程、動態調整、附則等內容,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筑保溫材料生產企業。《規范條件》是引導性文件,不具有強制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公告
關于印發《民爆行業落實〈國家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 第47號
為加強建筑保溫材料行業管理,推動行業提質升級,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25年本)》。現予以公告。
附件: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25年本)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12月31日
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條件(2025年本)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保溫材料行業管理,推動行業提質升級,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制定本規范條件。本規范條件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筑保溫材料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巖棉、玻璃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氣凝膠、泡沫玻璃、膨脹珍珠巖、硬質酚醛、真空絕熱板、建筑保溫砂漿等企業。
第二條本規范條件對企業實施“規范企業”和“引領型規范企業”兩級評價,是引導性文件,不具有強制性。
第二章基礎指標
第三條基礎指標是評價“規范企業”的依據,包含基本要求、工藝裝備、質量管理、環境保護、能源與資源管理、安全生產6項一級指標、23項二級指標。
(一)基本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近兩年沒有行政處罰記錄。未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依法合規用工,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依規繳納稅款。不存在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的壟斷行為。近兩年未列入國家有關專項督察“負面典型案例”,或公告前不存在未完成國家有關專項督察整改事項。
(二)工藝裝備。主體工藝裝備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不存在列入淘汰類的工藝裝備。
(三)質量管理。產品質量符合相關產品標準要求(附1)。近三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未發生不合格情形、未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情況;燃燒性能等級、煙氣毒性等級、標識等符合《建筑用絕熱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安全技術規范》(GB 46520)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 8624)要求。相關材料和工藝須符合《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等政策規定,不得使用已淘汰的三氯一氟甲烷(CFC-11)作為保溫材料發泡劑;未使用六溴環十二烷阻燃劑等材料;使用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氫氟碳化物(HFCs)等作為發泡劑的企業,應在消耗臭氧層物質信息系統備案。建立完備的產品生產全過程質量保障制度和質量控制體系,具有產品檢驗化驗設施,具備出廠檢驗能力。建立可追溯的產品出廠臺賬制度。
(四)環境保護。近兩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等要求。企業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環境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要求。具備健全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五)能源與資源管理。納入國家和地方重點用能管理的企業根據《能源管理體系分階段實施指南》(GB/T 15587)建立能源管理體系。巖棉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符合《巖棉、礦渣棉及其制品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30183)準入值要求,其他產品符合《綠色產品評價絕熱材料》(GB/T 35608)綠色產品值要求。水資源消耗符合《取水定額絕熱材料》(JC/T 2812)規定,生產過程產生廢水的,應設置廢水回收處理設施,不存在擅自取用地下水行為。
(六)安全生產。近兩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且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建成安全設施、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消防設施,具有安全、職業衛生、消防備案等相關手續,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的環節,其除塵系統應符合《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和《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5577)等相關要求。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雙重預防工作機制。
第三章引領指標
第四條引領指標是評價“引領型規范企業”的依據,包含規模、智能、品質、綠色、安全5項一級指標、13項二級指標,合計100分。
(一)規模。單線規模,巖棉制品不低于3萬噸/年;玻璃棉制品不低于8000噸/年;氣凝膠復合絕熱制品不低于1萬立方米/年;泡沫玻璃絕熱制品不低于6萬立方米/年;建筑保溫砂漿不低于5萬噸/年。單一廠區內年生產規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不低于24萬立方米/年;硬質聚氨酯泡沫塑料不低于8萬立方米/年;膨脹珍珠巖絕熱制品不低于5萬立方米/年;硬質酚醛泡沫制品不低于60萬平方米/年;真空絕熱板不低于100萬平方米/年。
(二)智能。企業達到《建材行業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評估》(JC/T 2947)或《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3級及以上要求。
(三)品質。建立創新平臺,具備較高的研發投入水平。參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近兩年有新產品通過省級及以上單位鑒定。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建成具備導熱系數、壓縮強度、尺寸穩定性等指標檢測能力的標準化實驗室。通過保溫材料綠色產品或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近五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未發現不合格情況。
(四)綠色。獲得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使用太陽能、風能、生物能等綠色電力,完成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推進能源梯級高效利用。巖棉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巖棉、礦渣棉及其制品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30183)先進值要求,其他產品達到《綠色產品評價絕熱材料》(GB/T 35608)綠色標桿產品值要求。廠區內生產廢水實現循環利用。工業固廢實現高效綜合利用。創建成為綠色工廠。
(五)安全。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通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建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第四章評價標準
第五條“規范企業”符合全部基礎指標(附2)。
第六條“引領型規范企業”符合全部基礎指標,且引領指標(附3)總分不低于80分。
第五章申請流程
第七條企業自愿申請“規范企業”和“引領型規范企業”,按照本規范條件規定的格式要求編制《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申請報告》(以下簡稱《申請報告》),于當年3月底前報送屬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第八條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門對《申請報告》進行審查,開展現場核查,并于當年6月底前將通過審查的企業名單和《申請報告》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九條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組織復核,對“引領型規范企業”開展現場核查,對符合要求的企業按照“規范企業”和“引領型規范企業”予以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告。對公示有異議的,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現場核查。
第六章動態調整
第十條已公告的“規范企業”和“引領型規范企業”(以下簡稱已公告企業)按本規范條件每年開展一次自查,于3月底前將《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自查報告》(以下簡稱《自查報告》)報送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已公告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應在自查中主動提出變更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于3月底前隨《自查報告》一并報送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已公告企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按照本規范條件于下一個申報年度重新提交《申請報告》:
1.企業搬遷;
2.企業發生分立;
3.兼并重組后法人主體發生變化;
4.主體工藝設備發生變化;
5.已公告規范企業擬申請引領型規范企業,或已公告的引領型規范企業不能保持引領型指標要求申請降為規范企業;
6.其他需重新提交《申請報告》的情形。
第十三條已公告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銷公告資格:
1.不能繼續保持本規范條件基礎指標要求的;
2.提供相關資料弄虛作假的;
3.未按時提供《自查報告》的;
4.企業被兼并、關停退出后法人主體不存在的;
5.主體設備關停退出的;
6.停產2年及以上的;
7.因產品質量問題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造成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等需撤銷的情形。
被撤銷公告資格的企業自撤銷公告之日起12個月后才可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主管部門按照本規范條件要求對《自查報告》進行審核,6月底前將自查情況和變更、調整建議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進行調整并公告。
第十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適時對已公告企業進行抽查,對不能保持相關評價指標要求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進行動態調整。
第七章附 則
第十六條本規范條件涉及的產業政策、標準等若有修訂,按修訂后的版本執行。
第十七條本規范條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附:
1.涉及的建筑保溫材料標準
2.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基礎評價指標體系
3.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引領評價指標體系
4.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申請報告(模板)
5.建筑保溫材料行業規范企業自查報告(模板)
查閱“附件1—5”,請訪問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或點擊文末左下角“閱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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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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