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近日湖南邵陽一個22歲小伙子說,自己家有個侄子,今年11歲了。是哥哥嫂子2014年未婚生下的。侄子2歲多的時候,2016年,哥哥嫂子先后拋下孩子離家出走。從此再沒有回來。
哥嫂離開時,周先生自己也才13歲,還是個孩子。父母養大了他,年紀漸漸大了。他長大后也幫著一起撫養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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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周先生22歲了,未婚未育,他說自己也要出去打工,不能總待在家里照顧侄子。如果留給父母帶,他們又上了年紀。他希望幫忙找到失聯9年的哥哥嫂子,讓他們承擔起養侄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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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是,孩子的媽媽已經找到,她已經嫁了人家有了孩子,說自己生活困難也養不起這個11歲兒子。周先生打算起訴她,為侄子爭取應得的權益。
當地說已經給孩子辦理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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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就算解決了孩子生活費問題,他缺失的父愛母愛如何彌補?
他本來有父有母,可是父母拋棄了他9年,不聞不問。孩子的內心早已經千瘡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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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母親已經找到,父親呢?
周先生的哥哥離家9年,難道都沒有跟父母聯系過?周先生父母也太淡定了吧,還不趕緊報警找兒子。這是怎樣的父子情母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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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與文無關
周先生自己還年輕,如果不外出打工,單靠在家里種田他也養不起侄子。他不得不開始替侄子主張權益。周先生的做法是對的。
他對侄子沒有義務,他也不是丟下自己一走了之。跟他哥哥比,有情有義有擔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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