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意定監護”嗎?這個詞,可能很多朋友感到陌生,但最近一個發生在上海的真實故事,卻讓它成為了無數獨居者心頭沉甸甸的思考。
就在去年年底,46歲的上海女士蔣婷,因突發腦出血不幸離世。她未婚、獨居,父母早已離世,身邊沒有直系親屬。
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位熱愛生活、性格開朗的普通女性,從病倒到離世后的整整兩個多月里,陷入了一系列讓人心酸又無奈的現實困境。
手術簽字找誰?好友李瑾費盡周折,才找到了蔣婷的一位遠房表弟。每天高昂的ICU費用,保險理賠卻因“需要直系親屬申請”而一度擱淺。
她留下的房產、保險理賠金等遺產,又因為無人繼承,按法律規定可能要收歸國有。就連她想和父母葬在一起這個樸素的心愿,實現起來都障礙重重。
這一切的根源,都指向了那個冰冷的事實:沒有法定監護人。她的好友李瑾在奔波中屢屢碰壁,直到這時才深入了解了一個詞——意定監護。
簡單說,就是當你意識清醒時,可以自己指定一個人或組織,在你將來失能失智時,替你管理財產、做出醫療決策。
這個制度早在2021年就寫入了《民法典》,可有多少像蔣婷這樣的獨居者,真正了解并提前規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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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婷絕非個例。數據顯示,我國的“一人戶”家庭越來越多。有報告預測,到2030年,獨居人口可能達到驚人的2億。
這其中,不只是老年人,越來越多三四十歲的中青年,因為選擇不婚、丁克,或只是單純享受獨居的自由,也開始面臨同樣的隱憂:萬一我倒下了,誰來替我簽字?我的錢怎么用來救我?我的身后事,誰能按我的心愿去辦?
從事意定監護服務的律師蔡盛就發現,最近咨詢的人明顯變多了,而且不少是蔣婷同齡的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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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突然被敲醒了警鐘:原來風險不是老了才來,它隨時可能發生。傳統的“養兒防老”觀念正在被現實稀釋,當親緣關系變得淡薄或不存在時,我們靠什么來保障自己生命的最后一程?
有人可能會說,不是有國家兜底嗎?是的,法律規定了最終由國家接管。
但就像蔣婷的案例,公職兜底啟動需要時間,走程序至少半年,可突發疾病等得了半年嗎?
急救、墊付、決策,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即時的責任人。國家的托底是最后的安全網,卻無法替代一個能第一時間為你奔跑、據理力爭的“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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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找朋友或機構簽訂意定監護協議,就高枕無憂了嗎?現實同樣復雜。信任,是第一道關卡。
把身家性命和重大決定權交給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人,需要巨大的勇氣和深厚的信任基礎。甚至有人坦言,連相處幾十年的老伴都未必完全放心。
而如果由專業社會組織擔任監護人,他們也可能面臨風險,比如要為被監護人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這也讓許多機構望而卻步。
幾年前上海那個“水果攤主繼承老人300萬房產”的案例,就曾引發巨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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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將意定監護權和遺產都給了一位非親非故的水果攤主,雖然后來法律認可了這份協議的效力,但過程中的糾紛和質疑,也讓我們看到,即便是好意,也可能陷入親情、法律與人情的復雜漩渦。
所以,問題又回到了我們每個人自己身上。我們是否有勇氣,在身體健康、頭腦清醒的時候,就像規劃職業生涯一樣,去嚴肅地規劃自己的“失能預案”?
和信任的好友深談一次,咨詢專業的律師或公證處,白紙黑字地明確授權范圍。這或許有些冰冷,但可能是對未來那個可能無力自救的自己,最溫暖的一份禮物。
蔣婷的故事,是一個沉重的警醒。它告訴我們,獨居的自由背面,是未雨綢繆的責任。
我們追求獨立的人生,但也需要為自己系上一條法律的“保險繩”。在享受當下灑脫的同時,或許也該抽空想一想:我的“意定監護人”,會是誰?這件事,真的拖不起了。
為自己的生命尊嚴提前布局,或許是現代獨居者最理性,也最無奈的一種“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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