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龐正
通訊員 吳艷平 梁學東
編者按:代表委員建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民意”變“滿意”。近年來,湖北法院系統把高質量辦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擺在突出位置,主動接受代表委員監督,及時回應代表委員關切,充分吸納代表委員智慧,切實將代表委員的智慧力量轉化為推動全省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北篇章筑牢司法根基。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湖北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布局的重鎮,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尤為重要。極目新聞記者近日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年來,代表委員熱切關注知識產權保護,提出系列建議、提案,全省法院認真聽取建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讓司法審判成為湖北科技創新的堅強后盾。
湖北省人大代表李光平建議,加快出臺數據知識產權審判指引,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為企業提供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湖北省人大代表秦世江建議,加強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審判質效。湖北省政協委員黃尹豐建議,聚焦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推行“活封活扣”“信用修復”等柔性措施為企業紓困解難。
湖北高院積極回應關切,出臺司法護航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科技領軍企業以及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的司法保護力度,并聯合行政部門、行業協會培育專業調解組織,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先行調解知識產權糾紛。
在一則涉及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獎勵、報酬糾紛的案件中,湖北法院明確,獲得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報酬系發明人的法定權利,給予發明人獎勵報酬亦系發明人所在單位的法定責任。
該案進一步細化了兩項規則:一是發明人獲取獎勵報酬主要是基于該發明人對發明創造作出的貢獻,而不是僅基于發明人與單位之間的勞動人事關系,即使發明人與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退休后,原發明人仍可有權要求原單位繼續支付獎勵報酬。二是在專利對應技術方案仍可帶來經濟收益的情形下,即便專利有效期屆滿,發明人仍可據此主張相應獎勵報酬。該案對于保護科創人員合法權益和類案具有積極引導意義。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僅在2025年,湖北法院系統就審結知識產權案件17693件,通過司法審判廣泛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法治環境,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熱情,為湖北加快建設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供堅強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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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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