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你的愛犬,憑什么由旁人來承擔后果?”兩會上這聲直擊靈魂的詰問,如驚雷劈開養寵群體長久以來精心編織的溫情幻象。
新年鐘聲未落,法治利劍已然出鞘——昔日“狗咬人,賠點醫藥費便萬事大吉”的舊秩序,正式宣告終結!
![]()
如今若再放任寵物犬脫繩游蕩、拒戴防護嘴套,一旦釀成事故,最高可面臨10日行政拘留及1000元罰款的剛性懲戒。
這場立法風暴絕非憑空而起,其根基深扎于逾18萬起真實發生的犬傷事件之中;更令人揪心的是,在這些受害者中,未成年人占比持續攀升,成為最脆弱、最無辜的重災區。
![]()
冰冷的血債
“你豢養的動物,憑什么讓陌生人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價?”庹慶明代表在兩會現場擲地有聲的質詢,鋒利如刃、毫不留情,當場刺穿了部分養犬者用“萌寵”“家人”等話語精心縫制的道德外衣。
為何這句話能瞬間點燃全民情緒?并非因其辭藻多么犀利,而是它精準戳中了一個被長期回避、卻早已潰爛流膿的社會痛點。
![]()
一邊是某些人口中撒嬌打滾的“毛孩子”、視若珍寶的“家庭成員”,另一邊卻是醫院清創室里翻卷滲血的皮肉、急診單上密密麻麻的破傷風注射記錄。
請別輕描淡寫,僅2025年上半年,全國登記在冊的犬只致傷案例已達18萬宗,相當于每過86秒,就有一人因他人失管的犬只而受傷——他們不是數據,是活生生站在街頭、卻被突襲撕咬的普通人。
![]()
暫且拋開統計數字,把目光投向山西長治那片尚未徹底干涸的暗紅印記:事發緣由簡單得令人心寒——一只未牽繩的犬只突然撲向路過的小女孩,孩子手臂當場被撕開三道深可見骨的傷口;父親目睹女兒慘狀,悲憤交加之下將犬只當場摔斃。
按常理推演,此事本應止步于民事賠償范疇,一場調解、幾筆補償,便可畫上句點。可現實卻滑向了不可控的深淵——某些人的思維邏輯,早已脫離基本人性常識。
![]()
當夜,犬主非但未檢討自身監管失職,反而認定自己遭受了“滅門之辱”,竟糾集三名體格魁梧者,手持棍棒直撲受害人家中“討說法”。
那一晚,暴力踹門聲震得樓板嗡嗡作響,窗框在重擊下寸寸斷裂,玻璃碎片如子彈般橫飛四射,濺滿客廳地板;屋內幼童蜷縮沙發角落,耳畔是門外野獸般的咆哮與砸擊聲——那一刻,他感受到的不是憤怒,是徹骨寒意與窒息般的無助。
![]()
死神已抵門前,退無可退的男主人手心冷汗涔涔,抄起窗臺邊一把平日削水果用的折疊刀沖出門外;混亂中肢體糾纏、刀光閃動、鮮血噴灑,現場慘烈如修羅場。
結局荒誕得令人窒息:一人當場死亡,三人重傷送醫。
![]()
那位高喊“為愛犬討公道”的犬主,恐怕至死都未曾料到,自己親手點燃的怒火,最終焚毀的竟是自家性命。
而那位拼死守護妻兒的男人,雖屬正當防衛,卻仍被戴上手銬押入警局;一紙拘留通知書,讓原本安穩的家庭頃刻崩塌,生活軌跡徹底改寫。
![]()
看清楚了嗎?這就是一根廉價牽引繩缺失所引發的連鎖崩塌——成本不過數元的約束工具,最終演化成兩條鮮活生命消逝、三個家庭支離破碎的慘劇。
此案宛如一面照妖鏡,映照出當前養寵生態中最刺目的病灶:一部分養犬者不僅將犬只人格化,更悄然將自身置于公共規則之上,自詡擁有凌駕他人安全之上的“豁免權”。
![]()
在他們眼中,別人的孩子流血只是“擦破點皮”,自家犬只受挫卻是“斷子絕孫之痛”;這般扭曲的價值排序與極端化的報復沖動,正是惡性事件反復上演的根本癥結。
走進山東煙臺山醫院急診科大門,僅一個月內,就有超過100名被犬咬傷患者就診,其中七成以上達到WHO三級暴露標準——即皮膚全層破損、出血或黏膜接觸,必須緊急接種狂犬疫苗與免疫球蛋白。
![]()
這100個冰冷編號背后,是100張因劇痛而扭曲的小臉,是100個深夜輾轉反側、哭濕枕頭的童年記憶。
試問一句:誰賦予的權利?讓我們每日穿行于城市街道,竟需如履薄冰、步步提防,仿佛置身危機四伏的原始叢林?庹慶明代表叩問的,從來不只是經濟賠償,更是每個公民心底沉睡已久的良知底線。
![]()
法律紅線
過往為何諸多養犬者敢于肆意妄為?答案藏在一套失效多年的“免責劇本”里。
舊式操作流程清晰得近乎冷漠:犬只傷人?無妨,遞上幾張鈔票,支付些門診費用,轉身繼續遛彎;遛狗不拴繩?頂多被社區阿姨皺眉提醒兩句,連一句重話都聽不到。
![]()
這種“拿錢擺平一切”的驕縱心態,早已養成了根深蒂固的惡習:只要兜里有錢,我家狗就能享有無視公共安全的“天然特權”。
遺憾的是,這張曾為違規行為遮風擋雨的“金錢護身符”,已被全新法治體系徹底撕碎、焚燒殆盡。
![]()
依據最新審議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及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陸續出臺的地方性養犬管理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多地已于2025年下半年率先施行),涉犬違法不再停留于經濟層面追責。
務必認清:此次升級是動真格的執法變革——過去傷的是錢包,今后傷的是人身自由;等待你的,將是10至15日的行政拘留,疊加數額不菲的法定罰款。
![]()
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一旦被巡查民警發現你遛犬未系牽引繩,或放任烈性犬進入禁入區域,你將被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并留下不可抹除的違法記錄。
短期拘留在所難免,但真正致命的是后續影響:當你孩子報考公務員、參軍入伍、申請重要崗位政審時,這份檔案污點足以將其直接刷落——那時,你只能對著空蕩蕩的狗窩低聲啜泣。
![]()
法律運行邏輯已然重構:不再空談情感共鳴,轉而聚焦行為成本核算。本次最具震懾力的制度創新,名為“事前干預型執法”——以往是“咬人才罰”,如今是“未拴繩即罰”。
這恰似嚴查酒駕:無需等到你撞飛行人釀成慘案,只要檢測出血液酒精含量超標并坐上駕駛座,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這一記雷霆手段,徹底擊穿了所有心存僥幸者的心理防線。
![]()
請停止使用“我家狗特別溫順”“它從不攻擊人”之類蒼白辯解。在法律語境中,不存在“乖犬”與“兇犬”的主觀分類,只存在“守法者”與“違法者”的客觀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早有明確司法解釋:犬只實施咬人行為,責任主體永遠是飼養管理人;無論誘因是突發驚嚇、護食本能抑或發情期躁動,只要牙齒造成人體損傷,即構成全責侵權。
![]()
倘若飼養禁養烈性犬致人死亡?那已遠超民事賠償范疇,必將啟動刑事追訴程序。河南某地藏獒襲擊致死案中,犬主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決書至今懸掛在當地法院公告欄首位,字字帶血、警鐘長鳴。
在這片崇尚規則與契約精神的土地上,無人有義務包容你的任性妄為,法律更不會為你預留任何法外空間。
![]()
照妖鏡
既然法規如此嚴密,悲劇為何仍在各地接連上演?剝開“愛犬如命”的溫情表皮,內里裸露的,是赤裸裸的自我中心主義與傲慢偏執。
不妨轉換視角,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邏輯重新審視養犬行為:一只在人流密集街區自由奔跑的大型犬,與一輛在市中心主干道失控狂飆、時速突破百公里的超級跑車,二者對公共安全構成的威脅等級有何本質區別?
![]()
倘若某位司機宣稱:“我駕齡三十年,技術爐火純青,所以我的車不需要剎車系統,紅綠燈對我形同虛設。”你會如何反應?大概率立刻撥打110舉報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在養犬圈層中,這套荒誕邏輯卻被奉為圭臬,“我家狗絕對不咬人”——堪稱當代社會最具欺騙性的偽命題之一。
![]()
動物行為學權威研究早已證實:即便是經多年馴化的家犬,在遭遇突發強刺激(如巨響、閃電、陌生兒童靠近)或感知領地受侵時,原始捕獵本能將在毫秒間接管神經系統,這是鐫刻于DNA中的生存編碼,絕非人類幾句口頭安撫所能覆蓋。
那些常年拒絕牽繩的飼主,實則將城市公共空間視作私人游樂場,把路人安危當作自家寵物的實驗道具——這不是愛,是披著溫情外衣的集體施害。
![]()
享受養寵樂趣是你個人權利,但由此衍生的風險與不安,卻由整座城市的居民共同承擔。這種“收益私有化、風險社會化”的掠奪式邏輯,才是公眾憤怒情緒持續升溫的核心動因。
放眼鄰國日本,其養犬規范細致入微堪比外科手術:隨身攜帶清水沖洗犬只排泄物,配備專用拾便袋收集糞便,大型犬外出強制佩戴定制嘴套。
![]()
一旦違規,迎接你的不僅是鄰居們無聲卻極具殺傷力的鄙夷目光,還有動輒數萬日元的行政處罰,甚至可能觸發社區聯合抵制機制,導致社會性生存危機。
再觀美國洛杉磯郡,法律規定極為嚴苛:凡犬只主動攻擊致人受傷,飼主除承擔全額醫療賠償外,還將面臨刑事起訴;若致人死亡,則按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終身禁止飼養任何動物——這才是對生命尊嚴的真正敬畏,對社會契約的堅定捍衛。
![]()
總把“人狗和諧共生”掛在嘴邊的人,請先捫心自問:你是否真正踐行了“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尊重”?那些高呼“狗狗是人類最忠誠朋友”的聲音,能否先學會以平等姿態對待身邊的同類?
如果你連一根牽引繩都吝于伸手,連一坨犬糞都懶得清理,那么你根本不具備飼養寵物的基本資格;你豢養的不是生命伙伴,而是懸于公眾頭頂、隨時可能墜落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
結語
庹慶明代表的振聾發聵之問,是對全體市民的一次文明喚醒:真正的文明素養,從不靠口號堆砌,而是在一次次嚴格執法中淬煉成型,在一條條剛性約束中沉淀升華。
手中那根牽引繩,系住的不只是犬只脖頸,更是一面映照責任意識的鏡子;臉上那只防護嘴套,封堵的不僅是鋒利犬齒,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鄭重承諾。切莫待悲劇轟然炸裂,切莫待冰冷手銬“咔嗒”鎖緊手腕,才想起追悔莫及。
![]()
你的犬只,確實沒有資格讓陌生人買單;但若你執意選擇漠視規則、踐踏公序,那么最終為這份傲慢埋單的,必然是你自己。
這一次,法律立場空前堅定,公眾忍耐已達極限。請緊緊攥住你掌心那根牽引繩吧——它既是約束工具,更是你通往現代公民身份的最后一張通行證。
![]()
信息來源:
《觀瀾亭|養犬新規“嚴”字當頭:既是紅線也是文明指南針》大眾日報2026-01-04 15:36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