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萬元購買的高階智駕包,兩年后仍停留在“畫餅”階段?廣東中山車主林先生向媒體記者反映,其購買的深藍S7i增程版汽車承諾的智能駕駛功能長期未兌現,車機系統更新滯后甚至取消基礎功能。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一問題并非個例——全國多地車主集體投訴,而深藍汽車至今未給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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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根據林先生的描述,2024年1月,他買了一輛深藍S7i 200max增程版,并花費1.5萬元選購了“高階智駕包”。然而,購車兩年間,廠家承諾的自動泊車、領航輔助等核心功能遲遲未推送,僅在2024年更新過一次智駕系統(AD),此后再無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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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總說‘等OTA升級’,但操作系統(OS)更新比普通版慢幾個月,還取消了紅綠燈倒計時、哨兵模式等功能。”林先生稱,其所在維權群內,重慶、成都等地車主均反映類似問題。重慶車主傅先生表示,紅綠燈倒計時功能自購車起便承諾更新,但“說了幾年仍未兌現”,且智駕版車型反而缺失了普通版標配的哨兵模式等實用功能;成都車主喬先生則指出,系統升級后文件傳輸功能受限、行車記錄儀無法錄音,廠家以“高精地圖復雜導致系統優化難度高”為由搪塞,但普通版車型卻未受影響;另一位重慶車主成先生更直言“多花1.5萬元買了個寂寞”——其購買的AD智駕系統自2024年后“零更新”,而OS系統不僅更新滯后,還出現了功能縮水,例如轉向視頻輔助無小窗、抬頭顯示(HUD)在升級后完全失效且多次維修無果,最終只能等待未知的下次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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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車主感到意外的是,深藍S7i新款車型已棄用原智駕供應商縱目科技,轉投華為乾崑ADS SE系統,但老款車主卻被“晾在一邊”。 林先生直言:“這相當于花智駕版的錢,享受不如普通版的服務。”
深藍經銷商稱“需廠家解決”
針對車主投訴,有記者向深藍汽車公關部發送采訪函,截至發稿未獲回復。華南地區一名深藍經銷商則表示,理論上問題可通過OTA解決,但“需廠家提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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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深藍S7i原智駕方案供應商縱目科技已于2025年初因資金鏈斷裂停擺,導致其開發的自動泊車、領航輔助等軟件升級服務中斷。深藍汽車雖將新款車型切換至華為智駕系統,但對老款車型的“歷史遺留問題”尚未出臺補救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縱目科技財務數據顯示,其連續多年巨額虧損,且高度依賴長安汽車(深藍母公司)訂單。有媒體指出,長安汽車轉向自研智駕技術,或為縱目科技訂單流失、經營惡化的關鍵誘因。
那么問題來了,就目前深藍S7i車主們所遇到的問題,應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律馳駕道觀點
智駕承諾落空,車企責任何在?深藍S7i智駕功能爭議的法律與權益焦點分析
近日,深藍S7i車主集體投訴所購車型的高階智駕包功能未能兌現,引發廣泛關注。車主花費額外資金購買的智能駕駛服務陷入“爛尾”困境,而車企與供應商的變動更使得問題解決前景不明。本案不僅涉及購車合同履行與服務質量,更觸及智能汽車時代消費者權益保障、車企技術迭代責任以及供應商風險連帶等深層次議題。下文將梳理并分析本案中幾個核心爭議焦點,以厘清各方責任與權益邊界。
一、車企是否構成合同違約或虛假宣傳?
車主支付1.5萬元購買“高階智駕包”,核心功能如自動泊車、領航輔助等長期未通過OTA推送,且車機系統更新滯后、功能甚至出現縮水或取消。這直接引發質疑:深藍汽車在銷售時所作的智駕功能承諾,是否構成合同約定內容?若無法如期實現,是否應認定為違約或虛假宣傳?
從消費者角度,購車時車企對智駕包的功能描述構成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車主基于該承諾做出購買決定。若車企未能兌現核心功能,即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應符合約定質量的規定。即便車企主張“技術迭代需時”,但長達兩年無實質進展,且無明確時間表與補償方案,難以擺脫違約責任。此外,若宣傳中對功能實現時間、效果有明確誤導,還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二、智駕供應商倒閉,車企是否應繼續承擔責任?
公開信息顯示,原智駕方案供應商縱目科技因資金鏈斷裂停擺,導致軟件升級服務中斷。深藍汽車將新款車型切換至華為系統,但對老款車型的“歷史遺留問題”未提出解決方案。這是否意味著車企可將責任推給供應商?
車企作為產品的最終提供者和品牌方,應對其產品的完整功能與服務承擔主體責任。供應商是車企選擇的合作方,其經營風險應由車企承擔,而非轉嫁給消費者。根據《產品質量法》,因供應商原因導致產品存在缺陷或功能無法實現,消費者仍有權向銷售者主張權利。銷售者不能以“供應商問題”為由免除自身對已售出產品的服務保障義務,尤其是車主已額外支付費用購買相關服務。
三、系統更新滯后與功能縮減,是否侵犯車主財產權與知情權?
車主反映,智駕版車型操作系統更新慢于普通版,且原有功能(如紅綠燈倒計時、哨兵模式等)在更新后遭移除或受限。這種“負向更新”是否合理?車主是否有權要求恢復功能或獲得補償?
車輛智能化功能已成為其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車主額外付費購買的智駕服務。車企通過OTA升級本應優化體驗,若反而導致功能減少或性能下降,涉嫌單方面變更產品規格,侵害車主的財產權益。同時,車企未就功能刪減事先充分告知并征得同意,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車主有權要求車企說明理由,并主張恢復功能、提供替代方案或補償損失。
本案折射出智能汽車快速發展背后,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與消費者權益保障仍存在滯后。車企在推動技術迭代的同時,不應忽視對已售出產品的服務延續性與責任擔當。車主并非技術試驗的“小白鼠”,其支付的每一分錢都對應著明確的期待與權利。唯有車企真正履行承諾、承擔主體責任,監管部門強化監督,消費者積極維權,才能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障每一位車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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