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廣大城鄉居民清晰知曉住院醫療保障權益,輕松了解報銷規則、待遇標準,1月23日,市醫保局就我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鄉級
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機構:起付標準150元;報銷比例150元—1200元70%,1200元以上90%。
縣級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比例600元—4000元63%,4000元以上83%。
市級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起付標準900元;報銷比例900元—5000元55%,5000元以上75%。三級醫院:起付標準1300元;報銷比例1300元—7000元53%,7000元以上72%。
省級
二級或相當規模以下(含二級)醫院:起付標準600元;報銷比例600元—4000元53%,4000元以上72%。三級醫院:起付標準2000元;報銷比例2000元—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省外
起付標準2000元;報銷比例2000元—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標準減半。參保居民在縣級及以上中醫醫院住院的,起付線降低100元。80歲以上參保老人住院報銷比例在原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住院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來源 | 漯河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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