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史一棋 胡笑源 白光迪
編輯同志:
江蘇儀征市大碼頭附近是大運河沿線的歷史街區,明清時曾因水運發展盛極一時,是大運河水利設施和大碼頭鹽運文化的實地證明。但自2016年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被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以來,原住居民被全部遷走,施工方將好幾處被定為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老宅拆除,重建成了新的仿古建筑,嚴重破壞了城市歷史文脈和市民情感記憶。
江蘇儀征市 彭先生
接到讀者的來信,1月14日,記者跟隨居民來到正在建設的江蘇儀征市南門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工地,進行調查走訪。
讀者反映,一般不可移動文物被拆除;當地文旅部門稱只修繕未拆除
從一條小路走進正在施工的儀征市南門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目之所及是大片覆蓋在泥土、雜草和磚石上的綠色防塵網。在工地中心,新建起三四十棟青磚灰瓦的建筑,馬頭墻、硬山頂等構造顯示出明清時期淮揚地區民居建筑風格。
居民彭先生表示:“這里原來有12座屬于一般不可移動文物的民居,改造時卻被全部拆除,代之而起的是風貌統一的仿古建筑,真是讓人痛心。”
記者看到,大碼頭現有建筑整體風格偏新,看不出居住使用痕跡。在一處正在施工的房屋外看到,建筑的墻體和屋頂不是傳統的磚木結構,而是由混凝土澆筑而成,工人們正在往房頂鋪設新瓦。
“這里是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唯一一座沒被完全拆除的老民宅。”彭先生指向河西街上一處被鐵皮圍擋起來的建筑。走近這棟建筑,只見青磚灰瓦、斑駁白墻,屋頂的望磚深淺不一,木制門窗上刻著精美的雕花……帶著老屋特有的韻味,與周邊房屋明顯不同(見圖)。
“真正的歷史建筑和新建的仿古建筑差別顯而易見,很多印記都是上百年才能形成的。如果全部拆除重新建造,既不符合文物保護的要求,也破壞了城市真正的文化肌理。”彭先生告訴記者。
“在棚戶區征拆的過程中,確實拆掉了一些老房子。”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局長王武山表示,這是為了發掘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被占用的古河道。“為了恢復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以前的風貌,又重新建了一些和原有房屋風貌一致的織補建筑。”
王武山表示,對于3處文保單位建筑和12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建筑,“根據設計方案,采取了只修繕不拆除的做法。”他說,儀征市對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涉及的每一處不可移動文物都制定了一份修繕方案。
施工方直接修改修繕方案,當地文旅部門認為屬程序過失,已行政處罰
12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建筑,到底是彭先生所說“全部拆除”,還是如當地文旅部門所說“只修繕不拆除”?
記者見到了大碼頭的原住居民錢先生。近70歲的他原來住在12處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建筑之一的河西街46號。“我家老宅是曾祖父所建,距今已有137年。2025年5月,這間房子被直接推掉了。”在錢先生出示的視頻中,記者看到,挖掘機幾乎將整間房子推平,破碎的磚石、斷裂的木柱堆成一片廢墟。
對此,當地文旅部門則表示,河西街46號并非全部拆除。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文博管理科科長胡喬向記者展示了一些屬于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建筑尚存的柱基和墻體的部分老磚。使用多少原材料算修繕而非重建?他認為,修繕和重建沒有比例上的標準區別,“只能一戶一策,制定修繕方案時應該遵循盡量保留原有建筑風貌、材質、工藝的原則。”
錢先生說,在他要求下,房子拆除3個月后,文旅部門給他出具了一份由揚州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的修繕方案,上面寫著對河西街46號民居應采取“揭頂維修+局部落架”的修繕方案,“保存原始構件,保存原形制的做法,利用原建筑可用構件,有根據地進行墻體補砌、復原”,應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他們壓根沒按照‘揭頂維修+局部落架’的方案修,把我們幾代人住過的老宅直接推平重建了。”看到這份修繕方案,錢先生更加痛心。
對于錢先生的說法,胡喬承認,確實存在部分建筑未按修繕方案實施的情況。“修繕方案是設計公司在房屋未拆除的情況下,通過現場勘察給出的。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施工方發現一些材料不滿足修繕的條件,有些就直接拆除了。”
以都會街44號為例,原本設計方案是“揭頂不落架”,即在不拆除建筑主體木構架的前提下,對屋頂及上部結構進行維修和更換,但施工方采取的卻是“全部落架”的施工辦法。
對此,負責實際施工的江蘇古宸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曹暉解釋,“該房屋木構件糟朽、霉爛嚴重,承重能力和穩定性不足以支撐建筑,所以施工時變更了方案。”
“‘全部落架’的方式不符合文物保護修繕的‘最小干預’和‘保存原物與原狀’的基本原則。”揚州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建筑師金蕾告訴記者,“揭頂不落架”正是為了最大限度保留建筑本體歷史信息與原真性,如果施工需要修改方案,應當報請設計方重新設計方案,并再次上報文物局請專家論證審批。
2025年,揚州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接手該項目以來,共開展修繕6處文物,其中河西街46號等2處存在未按修繕方案執行的情況。胡喬認為,這種情況,施工方的過失在于未按程序報批,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已經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他承認,即使按整改方案補救,對文物的損害也是不可逆的,只能按同樣的規格來配齊。
從成本來說,推倒重建花費更少。金蕾告訴記者,“修繕文物比新建一座外形一樣的建筑成本高得多。以磚石為例,文物修繕保護應該盡量使用建筑原本的老磚,并對老磚進行剔補,嚴格控制剔補量。老磚不好找,價格幾乎是新磚的3倍。”在都會街44號修繕方案的投資估算中,僅“本體修繕工程”一項的價格,就占到總預算報價的1/3以上。
對此,開發商儀征城發集團副總經理李光亮明確表示,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的修繕優先考慮文物保護,不會因為重建更便宜而拆舊建新。
開發商稱,項目沒有成形的規劃,走一步看一步
同濟大學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名城所主任規劃師周麗娜2019年發表的論文指出,儀征市因運河而興,文化資源豐富,但在市區內成片成規模的歷史地段留存較少,僅剩城南大碼頭街區,文物古跡遺存較多,傳統民居集中成片,歷史環境要素保存較好,街區傳統街巷肌理尚存,具有較高的開發利用價值。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就以該街區為基礎,三條核心街商會街、都會街、河西街曾經店鋪林立、商賈云集。
據了解,該街區2016年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記者看到,都會街兩側已重建了十數間房屋;河西街僅一側建有房屋,另一側是大片空地;商會街尚未修通,有考古人員正在進行勘探挖掘。
“最早是棚改指揮部作為牽頭部門,住建局征收辦負責制定征遷的標準,指揮部派人和居民協商征遷。”儀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周雪峰說。
征遷工作結束后,市政府決定由城發集團2020年接手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此前城發集團沒做過文物保護和旅游開發的項目,我們接手后也沒經驗。”李光亮介紹,“項目的設計單位先后請過3家,施工單位換過4家。”2021年曾有房地產商向城發集團表達了整體開發的意向,但城發集團拒絕了,“我們怕交給他們會破壞這片街區的歷史文物價值。”
為借鑒類似項目的開發運營經驗,他們曾前往廣東、江西、河南等多地調研,但李光亮坦承,效果并不理想,“這種縣區級別的歷史文化街區建設容易,經營比較難,基本沒什么游客。”對于項目前景,他表示不持樂觀態度,也沒有成形的規劃,走一步看一步。
“目前想把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只作為面向本地市民的開放空間,不指望能吸引外地游客,也不存在經營上的過高預期。”李光亮表示,項目一期工程投入近3億元,其中包括歷史文物的修繕費用,合計開發修繕1.5萬平方米,先少建一點,“鑒于項目現場還有大片空地,未來可能會有二期、三期工程。”
至于大碼頭后續的定位與運營,李光亮說:“我們希望能有一些本地非遺文化的業態填充,現在已在招商階段。還希望通過打造網紅景觀、打卡點吸引年輕人,也會引入專業的商業運營公司,總之想各種辦法,讓這片街區能重現當年的活力和繁榮。”
棚戶區改造是一項民生工程,也是一項城市更新工程,《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要重視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動文物。
東南大學建筑學院教授周琦認為,近些年一些城市更新項目在開發中,采取大拆大建、以商業和房地產為主導的模式,選擇整體搬遷居民,“實踐中看,這類項目表面煥新,但割裂了歷史街區的內在結構,難以延續其文化生命力,最終街區缺乏持續活力,歷史風貌也容易流于符號化。”
歷史街區保護的關鍵,在于堅持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的理念。“文化遺產不是靜態陳列的展品,而是承載著真實生活的歷史空間。居民的日常起居、本地的社會關系和生活方式,本身就是城市肌理和文化形態的重要組成部分。”周琦認為,堅持保護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預的原則,推動居民生活與公共空間、更新業態協同發展,更有利于實現歷史街區的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真正實現從“保下來”到“活起來”。
大碼頭保護開發項目中,目前原住居民已全部遷出。
《 人民日報 》( 2026年01月26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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