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是一個擅長講故事的行業,但擅長講故事的人未必愿意兌現承諾。
加密無畏同學最近發了一條動態,說自從做KOL以來,收到不少幣圈項目方的“內幕爆料”。其中最慘的,是某項目方在TGE前夕直接開除了團隊核心成員,并以此為由取消了其全部Token期權。如此操作,動機不難猜:一是減少代幣流通時的拋壓,二是干脆不想兌現承諾。換句話說,是在上市前清理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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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Web3 行業的法律從業者,紅林律師對這類故事并不感到新鮮。過去幾年我們見過太多Web3項目在關鍵節點“組織重構”:TGE前裁人,上市前回收份額,甚至干脆否認曾有激勵承諾存在。
更悲催的是,有些員工簽的不是勞動合同,而是所謂的顧問協議,項目方口頭許諾分Token,等到真要分的時候,收到的卻是“你不在分配名單里”的一句話。即便有郵件、群聊、錄音作證,也會被一封“計劃已終止”的通知徹底清零。
相比之下,傳統Web2公司好歹還能打打勞動仲裁和股權訴訟,努力搏一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Web3的項目主體,大多設在開曼、新加坡或BVI,離職的“員工”想打官司,先要解決“在哪告”、“去告誰”的問題。而這個成本,往往超出維權者的承受范圍。
紅林律師跟很多Web3創業團隊交流,會發現大家有個很大的誤區:過分高估了技術能力,低估了法律的控制作用。
從激勵機制到公司治理,從Token分配到控制權安排,很多人習慣于“先干起來”,甚至以為技術協議能替代法律協議,以為DAO投票能代表正式合約。
這種模糊和隨意,恰恰為違約行為提供了巨大的灰色空間。而在利益兌現窗口到來之前,這些問題往往并不顯現。一旦Token開始流通,市值升高,資源進場,便成了權力和利益的拉鋸戰,而非共同創業的延續。
這種撕毀激勵承諾的做法,并不只存在于消失在創業半途中的小項目,就連一些準備上市的大型平臺,也不可避免地面臨此類公司內部的員工激勵壓力。
當然我們無意揣測個案,但從行業規律來看,一旦進入上市階段,內部的合規重整、股權洗牌、期權重新界定,很容易成為員工權益的模糊地帶。如果缺乏契約保障,早期的辛苦參與可能就被輕描淡寫地“結構優化”掉了。
這種現象并非孤立,而是Web3創業團隊容易出現的“短板”。我們此前在中曾深度剖析過類似案例。
YesCoin作為TON生態中曾經爆火的應用,因為兩位合伙人之間在項目控制權、數據權限、股權安排等方面產生嚴重分歧,最終演化為刑事案件。案件中一方合伙人因私自剝奪團隊數據權限、移除系統訪問,被警方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帶走調查。
雖然事情后續也算是和平解決,但事情的起點,依舊是創業初期缺乏清晰的治理結構和法律協議,僅靠“人情”和“信任”支撐合作。待到項目成功,矛盾隨之爆發。
去中心化不能等于無組織,DAO也不等于不簽合同。合伙人之間沒有股份協議,員工激勵沒有兌現機制,系統控制權掌握在個別技術人員手中,到了“分錢”時就開始各執一詞、暗度陳倉,最終把技術糾紛變成了法律風險,把合作變成了互相舉報。
當項目創始人之間連權責都沒理清,團隊成員手里的Token又靠什么保障呢?
所以,無論是YesCoin這樣的極端案例,還是TGE前開除員工的操作,背后都映射出Web3創業中的重要問題值得大家關注:在缺乏正式契約和治理體系的環境下,激勵機制極易成為空頭支票,創業者也極易在權力變現的那一刻放棄“初心”。
我們律師在介入此類爭議時,最常見的場景就是:員工在國內、項目在海外、Token已上市。到這個時候,再想追責,幾乎不可能。而正因為這些法律追責的路徑極為困難,才讓越來越多項目方敢于“斷激勵、清人頭、改Token”,把違法違約當成“組織重組”的手段。
這種行為短期看似降低了成本,長期卻在侵蝕整個行業的信用基礎。Web3發展本就已經面對來自監管、金融、社會多方面的信任挑戰,如果連最基本的內部激勵契約都頻繁失效,行業的公信力、人才吸引力和投資穩定性都將受到極大影響。
我們想說的不是“創業者都該有良心”,而是Web3項目要有基本的契約結構和法律框架。創始人之間應簽訂明確的股權協議和治理條款,員工激勵要有清晰的兌現安排和鎖倉機制,Token分配應具備法律約束力,不能只靠項目方一紙“最終解釋權”。哪怕你再信任伙伴,也要讓制度幫你兜底;哪怕你是鏈上的原住民,也要接受鏈下世界的法律現實。
創業可以共苦,但如果你一開始沒有把“同甘”的規則寫清楚,那就別指望風口來臨時還有人講情義。區塊鏈的世界里,最稀缺的不是技術,也不是資本,而是能兌現的信任。做一個兌現承諾的人,也做一個把承諾寫進合約、落到執行的團隊。
或許這才是Web3創業開始最重要的合規之路。
*本文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 歡迎更多Web3從業者投稿、爆料。如需轉載及法律咨詢,請添加客服:MankunLaw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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