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開年,公用事業領域迎來重磅改革落地。
核心標志是廣東省1月1日正式施行的《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這是全國經濟第一大省在公用事業定價機制改革上的關鍵突破。而背后的政策風向標,是2024年7月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的“推進能源、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以及2025年8月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天然氣價格改革指導意見。
這次改革的核心變化,是打破以往公用事業領域“定價模糊、權限分散”的亂象。過去,不管是燃氣還是地方電網,都存在“一線一價”“一企一價”的碎片化格局,同一省內不同用戶的管輸費、電費可能相差30%以上,既阻礙資源優化配置,也讓地方公用事業企業陷入“成本傳導不暢、盈利波動大”的困境。
而新一輪改革通過“明確定價權限、建立聯動機制、規范監管標準”三大動作,直接賦予地方電網、燃氣公司更強的定價主動權。比如廣東明確城鎮管道燃氣價格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制定,鼓勵地級以上市統一管理;同時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讓銷售價格與氣源價格動態掛鉤,大幅提升企業經營預期穩定性。
對投資者而言,定價權提升意味著地方公用事業企業的盈利確定性顯著增強。以往“成本漲了卻不能調價”的被動局面將成為歷史,企業可通過規范的定價機制實現合理盈利,部分優質企業甚至能借助區域壟斷優勢擴大盈利空間。
我們通過三大核心指標篩選受益標的:一是身處改革先行區域,直接受益于地方定價機制優化;二是具備區域壟斷經營優勢,管網覆蓋范圍廣、用戶基礎扎實;三是2024年盈利穩定,現金流充沛,能充分享受定價權提升紅利。最終鎖定3家核心標的,涵蓋地方電網、區域燃氣龍頭兩大細分賽道,均是本輪價格機制改革的直接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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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深度拆解這3家公司:它們為何能成為改革核心受益方?定價權提升將如何轉化為盈利增長?長期投資價值又在哪里?
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到底改了什么?誰最受益?
在聊具體公司前,必須先搞懂兩個核心問題:一是本輪價格機制改革的核心邏輯是什么?二是為什么地方電網、燃氣公司會成為直接受益者?
首先明確了改革的核心邏輯:區分自然壟斷與競爭性環節,做到“該監管的監管到位,該放開的充分競爭”。公用事業的中游管網(如燃氣配氣管網、地方電網)屬于自然壟斷環節,需要集中建設運營才能發揮規模效益,改革后通過規范定價機制保障企業合理回報;而上游氣源、電源采購等屬于競爭性環節,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這種分類改革,既保障了民生用能穩定,也給企業盈利留足了空間。
其次鎖定核心受益群體:地方電網和區域燃氣龍頭。原因很簡單:
一是它們直接承擔中游自然壟斷環節的運營,是定價機制調整的直接影響對象;
二是以往它們受定價權限模糊、成本傳導不暢的影響最大,改革后定價主動權提升的邊際效益最明顯;
三是改革明確了合理的準許收益率(如廣東燃氣準許收益率上限設為7%),給企業盈利劃定了清晰的安全墊。
接下來的3家公司,就精準卡位改革核心受益環節,分別是廣東、浙江兩大改革先行省份的燃氣龍頭,以及西南地區的地方電網龍頭,將率先享受定價權提升帶來的盈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