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時節,窗外寒意正濃,但在東昌區人民法院訴服中心內,一位快遞驛站經營者的心卻感到了久違的溫暖。他剛剛成功拿回了那筆對他至關重要的5000元保證金。而這場持續數月的糾紛,其背后的曲折,還要從秋天講起。
一波三折:從多方求助到訴至法院
幾個月前,這位經營者因家人突發疾病,急需轉讓驛站并申請退還5000元保證金。然而,在辦理退款時,他卻發現作為關鍵憑證的收據不慎遺失。面對他的退款請求,公司方面依據“財務制度必須憑原件退款”的規定,表示愛莫能助。
在無奈訴至法院之前,這位經營者已多次向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但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 最終,他抱著最后一線希望走進法院。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到,作為業務承接方的被告公司,在接手區域業務時已承諾對原有客戶的債權債務負責。
在制度與人情間尋找平衡點
承辦法官仔細審閱了經營者提交的全部材料,證據鏈條清晰完整,足以證明保證金事實的存在。法官也充分理解公司堅持財務制度的合理性,但更意識到,一個簡單的判決可能無法真正化解雙方的矛盾。
首次調解,公司代表仍堅持原則。法官沒有氣餒,轉而采用更細致的“背對背”溝通。法官向公司負責人說明,原告經營者已向多方求助無果,而公司作為業務的現任承接方,既有責任也有能力妥善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同時,法官也引導經營者理解公司的合規要求。
為了更全面地掌握情況,法官還實地走訪了相關網點,向員工了解保證金管理的具體流程。在此基礎上,法官提出了一個務實方案:由經營者出具書面承諾書,保證收據確已遺失且未被冒領,以此替代原件完成退款流程。
案結事了:司法的溫度融化了僵局
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協調下,這個既維護制度尊嚴又解決實際困難的方案,最終被雙方接受。經營者鄭重承諾后,順利收到了退款。
這起糾紛的成功化解,不僅為陷入困境的小商戶挽回了經濟損失,也體現了企業在堅守制度底線的同時應有的社會擔當。法院通過耐心的調解,在寒冬里為當事人送上了司法的溫暖,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來源: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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