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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固陽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藜麥收割損耗引發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且當場履行完畢,矛盾圓滿化解,切實維護了鄉村鄰里和諧。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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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某某雇傭原告米某某為其收割藜麥,作業中雙方就藜麥收割過程中的損耗量產生爭議。高某某認為損耗是米某某收割操作不當所致,拒絕支付收割勞務報酬,同時扣留了原告的收割作業車輛。雙方協商無果,米某某訴至法院,要求索要勞務費21,244.2元和賠償車輛被扣押期間的停運損失費14,162.8元。
悉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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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原、被告雙方情緒激動,起初并無調解意向。被告高某某想要提起反訴,要求原告米某某承擔藜麥撒落的損失,并申請司法鑒定。承辦法官深知涉農糾紛關乎農戶的切身利益,若簡單判決易激化矛盾、影響生產。為妥善化解糾紛,法官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原則,先后多次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詢問案件經過,前往公安機關調取出警記錄并詢問辦案民警當時的現場情況,通過多方調取證據,全面厘清案件事實與爭議焦點。
承辦法官結合案件事實釋明法理,向被告說明扣留作業車輛的違法性,也向原告指出收割作業中應盡的注意義務,耐心疏導雙方情緒,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在法官的悉心調解下,原、被告均認識到自身的問題,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原告米某某自愿承擔部分收割藜麥的損耗損失,被告高某某扣除該部分費用后,支付原告勞務費和停運損失共計13,000元,被告當場履行了付款義務。
此次糾紛的快速化解,及時維護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既依法維護原告索要勞務費的合法權益,也充分考量被告因藜麥撒落遭受的合理損失,減少雙方當事人關于藜麥損耗的訴累及因此產生鑒定的訴訟成本,避免了矛盾進一步升級。下一步,固陽縣人民法院將繼續聚焦涉農糾紛特點,以高效、溫情的司法服務解民憂,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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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事審判庭 柴曉宇
簽發:李東菊
編輯:固法融媒體工作室
審核:朱麗娜 楊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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